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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经开210号道路北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1-08-17 01:40:4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云南-昆明 招标业主/代理: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8.1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7,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昆明经开210号道路北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云南-昆明,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采购业主: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经开210号道路北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210号道路北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济发展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昆经开经【2021】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本项目起点金马村物流基地出口处,终点为与G320辅道交叉口涵洞处,全长约1529米,道路宽度为15米,其中在K0+675.426处与黄龙山铁路专用线平面交叉。
  2.2 招标范围:
    (1)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提出的补勘及施工勘察,即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并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钻孔、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经评审后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后期服务等工作及承担勘察缺陷责任等。
    (2)设计:完成本项目下所有市政基础设施的设计工作(含初设概算)及后续的施工服务,含道路、排水、综合管线、交通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配合甲方协调报规、专家评审(若有)等。施工后续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3)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为实现功能的所有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
    
  2.3 总投资:3272万元
      招标规模:25236200元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经开区高坡片区金马村火车站西侧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 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 工期: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8.2 质量要求:(1)勘察质量标准:勘察成果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98)、《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建质[2003]14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版)、《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2014)、《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等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并对提供的勘察、检测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满足《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各阶段设计图纸及资料齐全,达到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3)施工质量标准:项目施工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2.8.3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标准扣减最终得分。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3.5.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
  3.5.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铁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设计资质须同时具备①和②或者单独具备③);(3)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②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①和②)。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四家)。
  3.5.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3.5.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5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同时还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3.5.6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还需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设计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或项目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或EPC)项目),并提供能够体现设计负责人及项目规模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接市政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3.5.7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接市政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3.5.8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勘察业绩:投标人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或项目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勘察项目),并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2)设计业绩:投标人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或项目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或EPC)项目),并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市政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3)施工业绩:投标人2018年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或EPC)项目),并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市政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3.5.9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8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10 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
  (2)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年检合格)及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年检合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3.5.1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四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四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同时约定承接市政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若联合体各方未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资质交叉重叠的以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8-16 16:42 至 2021-08-2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9-06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昆政务笺【2021】2号文规定,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昆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kmggzy.com)。注: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及附件。②投标人应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④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招标联系人:毕工   招标代理联系人:杜文涛、李兵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8050258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5316016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71-68163935
 


关键字:勘察设计,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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