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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教育教学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宝坻区第十一中学、朝霞路小学、银练路幼儿园等七所校、园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项目编号:MJZB-2021-133)公开招标公告
2021-08-17 12:11:1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天津-宝坻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8.1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7,公告主要内容为:宝坻区天津市宝坻区教育教学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宝坻区第十一中学、朝霞路小学、银练路幼儿园等七所校、园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天津-宝坻区,所属行业分类:仪器,招标编号:MJZB-2021-133)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教学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宝坻区第十一中学、朝霞路小学、银练路幼儿园等七所校、园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项目编号:MJZB-2021-13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宝坻区第十一中学、朝霞路小学、银练路幼儿园等七所校、园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宝坻区开明路宝地经典小区西侧100米天津铭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ZB-2021-133
项目名称:2021年宝坻区第十一中学、朝霞路小学、银练路幼儿园等七所校、园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预算金额:79.5336万元
最高限价:79.533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79.5336 79.5336 教学专用仪器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其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 6% 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七)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2021年任意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6日到 2021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开明路宝地经典小区西侧100米天津铭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1)现场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人报名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以纸质版文件售出。(2)网上报名,根据国务院会议精神,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具体如下:①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MJZB-2021-133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天津铭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宝平支行,账号:02095601040000904。 ②文件费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招标文件领取表、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法人章及公章)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汇款单截图、开票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361786112@qq.com,邮件主题:MJZB-2021-133项目报名信息+单位名称。 ③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开具文件费发票和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开明路宝地经典小区西侧100米天津铭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教育教学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 宝坻区宝平街道天津市宝坻区教育教学保障服务中心(刘辛庄小学对面)
  联系方式:022-29241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铭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开明路宝地经典小区西侧100米天津铭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2-22549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翠霞
  电 话:022-22549957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清单)2021年宝坻区第十一中学、朝霞路小学、银练路幼儿园等七所校、园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常规仪器) -.xlsx

天津铭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6日      


关键字:仪器,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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