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9,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安阳安阳县林业发展中心安阳河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安阳-安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公园,招标编号:安县磋商采购-2021-24,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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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安阳县林业发展中心安阳河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网站/县区交易中心/示范区交易中心(http://ggzy.anyang.gov.cn/index_sf)网站,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及其他资料,此为获取谈判文件的唯一途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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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县磋商采购-2021-24 | |||||||||||
2、项目名称:安阳县林业发展中心安阳河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648,000.00元 | |||||||||||
最高限价:648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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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名称:安阳县林业发展中心安阳河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项目三次 2.磋商内容:200公顷,安阳河(安阳县境内)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 3.项目实施和成果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专业工程规划的规定,达到国家、河南省现行规范的有关质量要求 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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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节能(节水)产品强制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2.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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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3年度内(任意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所需设备的照片或购置发票,■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需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选项内相关内容查询,并提供查询网页。);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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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8月20日 至 2021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网站/县区交易中心/示范区交易中心(http://ggzy.anyang.gov.cn/index_sf)网站,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及其他资料,此为获取谈判文件的唯一途径。 | |||||||||||
3.方式:网上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9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网上递交: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区交易中心/示范区交易中心(http://ggzy.anyang.gov.cn/index_sf),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确认并签名”,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本项目只接受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9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第二开标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安阳县林业发展中心 | |||||||||||
地址:灯塔路351号 | |||||||||||
联系人:王合现 | |||||||||||
联系方式:135 6900 181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安阳市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 | |||||||||||
联系人:张尚新 | |||||||||||
联系方式:156 3890 666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尚新 | |||||||||||
联系方式:156 3890 66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