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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设备设施维修更换项目(项目编号:JRX-DSZX-2021006)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8-20 12:11:1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天津-河北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8.20 截止时间:  2021-08-31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20,截止日期:2021-08-31,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区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设备设施维修更换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河北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JRX-DSZX-2021006)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设备设施维修更换项目 (项目编号:JRX-DSZX-2021006)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设备设施维修更换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东丽区香港花园香江环路2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X-DSZX-2021006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设备设施维修更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8877万元
最高限价:79.887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79.8877 79.8877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一、工艺设计规范 1)设计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版); 4)《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5)《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津环保监测〔2007〕57号); 6)《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 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6版)(GB50014-2006); 8)《生物接触氧化法设计规范》(CECS128:2001); 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10)给水排水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有关技术规范; 二、要求 1、工艺要求: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工艺 2、排污量:1000吨/天 3、要求利用现有场地及设施进行修葺,更新污水处理工艺,且必须与现有工艺设施完全匹配。 4、要求参与供应商实地考察,并依现场情况出具合理可行的方案。 5、此工艺更新要求供应商必须在院内完成,且实施方案必须经院方论证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 三、排放要求 该院病区污水合流形成的综合污水进入本污水处理站,综合污水经有效处理后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预处理排放标准,水质指标详见下表: 表2-1出水水质 单位:mg/L 项 目 CODcr BOD5 NH3-N SS 总大肠杆菌数(MPN/L) PH 出水水质 250 100 45 60 5000 6~9 四、排污情况说明及土建要求 本项目位于四中心医院院内,废水来源主要为门诊、住院部、化验室等污水。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细菌、病毒、寄生卵和一些有毒有害的物质,如果不经过处理任其排入城市下水道或环境水体,不可避免地会污染水源,传播疾病,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因此,深刻认识医疗污水的危害性,进而采取严格措施,对医院污水进行处理是十分必要的。 医疗污水的排放特点是水质的复杂性和水质、水量的不均衡性。在全年中,夏季排水量最大,而冬季排水量较小;在一天中则通常集中在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6:00时、晚上18:00~21:00出现排水高峰。 排污量每日约1000吨。依据现有场地,修葺后的污水处理工艺采取地上、地下相结合布置,格栅池、调节池、消毒池地下布置,水解生化池、二沉池采取地上布置。电控箱、活性氧消毒剂投加装置、风机均利用现有设备间。 1、修葺要求:污水管道疏通及现有设备拆除更新、施工面恢复。 2、修葺内容:本项目为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污水站设备更换工程项目,需采购完整污水站曝气池设备一套并且安装调试完好,具体规格参数如下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1 污水站曝气池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1 设备主体 前置反硝化区与曝气区,内外防腐,钢结构、全密封 1 台 2 内部加强 内部加强筋,防止设备变形,槽钢 1 套 3 生物绳式填料 生物填料,Φ80 1 套 4 穿孔布水 均匀布水 1 套 5 微孔曝气器 Φ260旋混曝气头,PP+ABS 1 套 6 马鞍座 曝气器与曝气管连接pvc 1 套 7 调节支架 调节曝气器高度pvc 1 套 8 曝气支管 DN50\PVC 1 套 9 填料支架 Φ14 1 套 10 固定填料 塑料材质 1 套 11 角钢支架 塑料材质 1 套 12 硝化液回流泵 80WQ40-12-3 2 台 13 回流管 DN80 1 套 14 齿型溢流堰 自动读数,液晶显示数据 1 套 15 就地控制柜 自动/手动控制 1 套 16 外爬梯 标配 1 套 17 内爬梯 标配 1 套 18 电缆 YJV-4*2.5mm2 1 项 19 超声波流量计 超声波流量计 1 台 20 污水处理池东侧砖墙拆除 非标制作 1 项 21 砖墙拆除垃圾清运 非标制作 1 项 22 砖墙恢复(刮腻子、涂料) 非标制作 1 项 23 石材地面拆除 非标制作 1 项 24 石材拆除垃圾清运 非标制作 1 项 25 石材地面恢复 非标制作 1 项 26 拖车(运输) 非标制作 1 项 27 吊车(装卸) 非标制作 1 项 28 挖掘机(拖拽) 非标制作 1 项 29 管道修复 DN200 1 项 套 1 五、其他要求 1、修葺后的工艺必须与本院现有工艺及设施对接配套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质保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0日到 2021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香港花园香江环路21号
方式:文件获取方式:以电汇方式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代理机构单位名称:天津金瑞祥工程造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丽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0302042709100054082 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将购买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4309965@qq.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关信息。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磋商文件获取的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后2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香港花园香江环路21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香港花园香江环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和天津金瑞祥工程造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1-3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2-26249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金瑞祥工程造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香港花园香江环路21号
  联系方式:022-24981433、135124984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章明
  电 话:022-24981433、13512498402

天津金瑞祥工程造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      


关键字:设备,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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