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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智能智能制造产业园中欧智慧交通国际研发创新中心装饰装修项...
2021-08-20 17:36:2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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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2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南京智能智能制造产业园中欧智慧交通国际研发创新中心装饰装修项...,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4270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南京智能智能制造产业园中欧智慧交通国际研发创新中心装饰装修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54270001 项目名称 南京智能智能制造产业园中欧智慧交通国际研发创新中心装饰装修项目
标段编号 AJB190472-03FG 标段名称 二期工程初步设计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8月2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8月27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编号: AJB190472-03F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智能智能制造产业园中欧智慧交通国际研发创新中心装饰装修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字[2019]57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二期工程初步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内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1#楼:2706.3平方米,2#楼:3273.32平方米,4#楼:2716.52平方米,5#楼:2820.68平方米,6a#楼:3715.4平方米(地上部分),其中高度最高为20.8米,总计建筑面积约15232.28平方米。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2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20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二期5栋楼室内设计装饰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其中包含但不限于室内装饰、强电、给排水、家具、智能化、暖通、消防、软装、标识标牌、结构改造、屋顶花园等专业方案及方案扩初设计的全部设计内容。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于本设计服务范围;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9-09 09:30:00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1)本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20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16分)
6.2.1企业业绩:企业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公寓、住宅、厂房除外)室内装修设计,每提供1份业绩得8分,满分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工程造价或投资额、项目类型均以合同上反映数据为准,未能反映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在投标人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公寓、住宅、厂房除外)室内装修设计,每提供1份业绩得4分,满分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工程总价或投资额、项目类型均以合同上反映数据为准,如合同中无法反映项目负责人信息,提供中标通知书、可证明项目负责人信息的合同备案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或经图审的设计文件等材料。未能反映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3设计构思(满分30分)
6.3.1设计说明:能对设计方案解读准确,设计总体思路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设计经济、适用、安全、美观;体现精细化和创新性,配置合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3.2平面布置:布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正常使用需要,交通流线组织清晰、顺畅、互不干扰;是否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3.3整体设计方案:整体方案是否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实施性,是否按要求提供主要区域效果图,提供不全、空间不符合或仅提供参考图本项打分按“无”处理。(等级分:优:10;良:9.5;中:9;差:8.5;无:0)
6.3.4其他专业方案:其他专业方案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专业种类是否完备,深度足够,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实施性。(等级分:优:10;良:9.5;中:9;差:8.5;无:0)
6.4项目解读(满分20分)
6.4.1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设计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解决方案的分析到位、措施得当、考虑全面情况进行评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2新技术等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主要材料的工艺做法节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3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4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5项目组成员(满分20分)
6.5.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5.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5.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5.4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5.5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5.6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5.7室内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室内装饰设计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及以上职称的加3分,满分4分。(提供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5.8室内设计人员1名:具备室内装饰设计师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提供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5.9智能化专业人员1名:具有建设工程类智能化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智能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相应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6企业奖项(满分4分)
6.6.1企业奖项:企业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除外)室内装修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省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市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此项限评1个获奖奖项,最多得2分。(提供获奖证书,时间自发证之日起算起,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颁发单位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的行业协会。)
6.6.2项目负责人奖项: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除外)室内装修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省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市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此项限评1个获奖奖项,最多得2分。(提供获奖证书,获奖证书上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时间自发证之日起算起,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颁发单位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的行业协会。)
备注:
(1)项目组成员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
(3)项目组成员职称不累计得分,按最高级别职称计取。
(4)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暗标具体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设计构思"和"项目解读")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6)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8月20日14时23分到 2021年8月27日14时23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8.6、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证明材料(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8.9、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达路6号2号楼7楼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18号紫金西城1栋408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李伟 联  系  人:刘小妹
        电       话:025-58180673 电       话:18851767565
        传       真:无 传       真:无
        电子邮件:无 电子邮件: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盐城金穗支行
        账       号: 账       号:708012011000002361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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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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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AJB190472-03F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智能智能制造产业园中欧智慧交通国际研发创新中心装饰装修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字[2019]57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二期工程初步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内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1#楼:2706.3平方米,2#楼:3273.32平方米,4#楼:2716.52平方米,5#楼:2820.68平方米,6a#楼:3715.4平方米(地上部分),其中高度最高为20.8米,总计建筑面积约15232.28平方米。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2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20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二期5栋楼室内设计装饰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其中包含但不限于室内装饰、强电、给排水、家具、智能化、暖通、消防、软装、标识标牌、结构改造、屋顶花园等专业方案及方案扩初设计的全部设计内容。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于本设计服务范围;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9-09 09:30:00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1)本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20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16分)
6.2.1企业业绩:企业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公寓、住宅、厂房除外)室内装修设计,每提供1份业绩得8分,满分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工程造价或投资额、项目类型均以合同上反映数据为准,未能反映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在投标人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公寓、住宅、厂房除外)室内装修设计,每提供1份业绩得4分,满分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工程总价或投资额、项目类型均以合同上反映数据为准,如合同中无法反映项目负责人信息,提供中标通知书、可证明项目负责人信息的合同备案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或经图审的设计文件等材料。未能反映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3设计构思(满分30分)
6.3.1设计说明:能对设计方案解读准确,设计总体思路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设计经济、适用、安全、美观;体现精细化和创新性,配置合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3.2平面布置:布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正常使用需要,交通流线组织清晰、顺畅、互不干扰;是否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3.3整体设计方案:整体方案是否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实施性,是否按要求提供主要区域效果图,提供不全、空间不符合或仅提供参考图本项打分按“无”处理。(等级分:优:10;良:9.5;中:9;差:8.5;无:0)
6.3.4其他专业方案:其他专业方案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专业种类是否完备,深度足够,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实施性。(等级分:优:10;良:9.5;中:9;差:8.5;无:0)
6.4项目解读(满分20分)
6.4.1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设计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解决方案的分析到位、措施得当、考虑全面情况进行评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2新技术等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主要材料的工艺做法节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3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4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5项目组成员(满分20分)
6.5.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5.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5.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5.4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5.5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5.6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5.7室内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室内装饰设计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及以上职称的加3分,满分4分。(提供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5.8室内设计人员1名:具备室内装饰设计师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提供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5.9智能化专业人员1名:具有建设工程类智能化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智能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相应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6企业奖项(满分4分)
6.6.1企业奖项:企业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除外)室内装修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省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市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此项限评1个获奖奖项,最多得2分。(提供获奖证书,时间自发证之日起算起,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颁发单位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的行业协会。)
6.6.2项目负责人奖项: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除外)室内装修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省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市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此项限评1个获奖奖项,最多得2分。(提供获奖证书,获奖证书上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时间自发证之日起算起,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颁发单位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的行业协会。)
备注:
(1)项目组成员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
(3)项目组成员职称不累计得分,按最高级别职称计取。
(4)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暗标具体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设计构思"和"项目解读")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6)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8月20日14时23分到 2021年8月27日14时23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8.6、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证明材料(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8.9、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达路6号2号楼7楼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18号紫金西城1栋408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李伟 联  系  人:刘小妹
        电       话:025-58180673 电       话:18851767565
        传       真:无 传       真:无
        电子邮件:无 电子邮件: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盐城金穗支行
        账       号: 账       号:708012011000002361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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