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21,截止日期:2021-09-07,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巴音郭楞库尔勒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巴音郭楞-库尔勒,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2021PCCS01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库尔勒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PCCS018
项目名称:库尔勒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 |
标项1 | 库尔勒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采购项目标项1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农机报废和更新补贴、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新一轮退耕还草补助、草原管护员补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补贴资金; |
标项2 | 库尔勒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采购项目标项2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等补贴资金; |
标项3 | 库尔勒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采购项目标项3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补助资金、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补助资金、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补助资金、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资金、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补助资金、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补助资金、计划生育家庭一次性扶助金制度补助资金等补贴资金; |
标项4 | 库尔勒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采购项目标项4 | 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生活补助金及抚恤金,一次性临时救助或慰问金); |
标项5 | 库尔勒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采购项目标项5 | 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租赁补贴)等补贴资金。 |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文)。
2.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2.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3日至2021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2: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投标的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线下获取无效。
售价(元):0
获取磋商文件应上传: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不授权投标代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9月07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尔勒市财政局
地 址:库尔勒市香梨大道9号
联系方式:0996-2039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品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76号兴乐世贸广场29楼 业务二部
联系方式:0991-5221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磊
电 话:0991-5221699、15352628861
邮箱:59925113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