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24,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思茅普洱市宁洱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系统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所属区域:云南-思茅-普洱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普洱市宁洱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系统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6f1dd9e4-5847-4458-a8f3-3c25a3f535e0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40.36% 贷款 59.64% 外资 % 6f1dd9e4-5847-4458-a8f3-3c25a3f535e0 | ||
建设规模: | 总垃圾处理厂,雨污分流面积4.5万平方米,日处理200吨渗滤液处理设备,日处理垃圾能力160吨(含餐厨垃圾50吨)。即(填埋库区生活垃圾堆体表面铺设4.5万平方米HDPE土工膜进行雨污分流;新建处理规模为200立方米/日的渗滤液处理系统一套;在填埋场征地范围内建设处理规模为50吨/日的餐厨垃圾处理厂一座;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设置分类收集点800个,分类垃圾桶4000只;根据收运工作需要,购置660升垃圾桶1000只、垃圾收运车8辆。)6f1dd9e4-5847-4458-a8f3-3c25a3f535e0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宁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1-08-24 09: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8-30 17:00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罗然 |
办公电话: | 1375901104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曹译 |
办公电话: | 19169249879 | 移动电话: | 19169249879 |
标段编号: | GC530821202100018001001 |
标段名称: | 普洱市宁洱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系统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8-30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9-15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宁洱)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网上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85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工程概况:总垃圾处理厂,雨污分流面积4.5万平方米,日处理200吨渗滤液处理设备,日处理垃圾能力160吨(含餐厨垃圾50吨)。即(填埋库区生活垃圾堆体表面铺设4.5万平方米HDPE土工膜进行雨污分流;新建处理规模为200立方米/日的渗滤液处理系统一套;在填埋场征地范围内建设处理规模为50吨/日的餐厨垃圾处理厂一座;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设置分类收集点800个,分类垃圾桶4000只;根据收运工作需要,购置660升垃圾桶1000只、垃圾收运车8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2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限,联合体投标人自行拟定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为联合体牵头方或成员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
资质要求: |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含)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09-15 09: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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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4、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