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25,截止日期:2021-09-03,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鸡西2014年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森林名苑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电子警察系统工程设备采购,所属区域:黑龙江-鸡西,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代理: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心,招标编号:JXC[2021]1144,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2014年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森林名苑)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电子警察系统工程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部门批准(计划编号FS[2021]0687)拟对2014年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森林名苑)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电子警察系统工程设备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JXC[2021]1144
二、项目名称:2014年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森林名苑)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电子警察系统工程设备采购
三、谈判内容:文化路-柳浪街、文化路-长征街、文化路-教育街、文化路-建安街、长征街-腾飞路共计5个路口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电子警察系统工程设备采购 (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预算资金:878,084.38元(财政性资金)
五、评审方法:低价中标法
六、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
供货地点:鸡西市鸡冠区(甲方指定地点)。
七、前来报名的供应商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拟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内容资格的单位;
3、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省内注册并通过审核入库;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截图,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
A.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B.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核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址:http://hd.chinatax.gov.cn/xxk/
C.投标企业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
D.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E.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未被列入重大失信当事人名单。
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获取方式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8月26日起至2021年08月30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00时。(公休日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鸡西分网]网上报名(必须标注清楚标段),报名成功后方可到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军办114-4-1-1)现场填写获取谈判文件登记表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3日下午13:00(开标时间相同);
地点: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军办114-4-1-1)。
十、招标机构有关信息:
采购人: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95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467-2373631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军办114-4-1-1
联系人:张泽
电 话:18545155582
邮 编:158100
电子信箱:1754216703@qq.com
公告期限:本竞谈公告自发售竞谈文件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二、1.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发布,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本项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