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投标信息填报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29日17:00时前将以下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上传至系统并下载回执: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2)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设计负责人证书;
(6)近三年度(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报告(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7)类似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8)投标人自2018年08月25日至2021年08月25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共同授权或由联合体牵头人授权);
(10)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加盖公章);
(11)信用查询截图(盖公司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备注:
1.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2.请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48小时查看是否符合投标条件。
3.以上资料(1)-(10)须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资料(11)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体开评标活动执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等防疫防控期间相关文件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