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26,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栾川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栾川县文德路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栾川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2021-07-59,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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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栾川县文德路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1栋天汇中心13楼1306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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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1-07-59 | |||||||||||
2、项目名称:栾川县文德路建设工程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6,151,500.00元 | |||||||||||
最高限价:6151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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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名称:栾川县文德路建设工程 5.2、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栾川县栾川乡堂上村,在新区法院和城东学校之间,道路呈南北走向,北起北城路,南至滨河北路,全长297.795米。道路横断面为2.5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2m绿化带=9m机动车道+2m绿化带+3.5m非机动车道+2.5m人行道=25m,机动车道结构层为20cm级配碎石垫层+18cm厚4.5%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18cm厚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8cm粗粒式沥青砼+5cm中粒式改性沥青砼面层;人行道结构层为10cm级配碎石垫层+20cm透水砼基础+6cm透水管砖。包括路基路面、强弱电、雨污水、给水、照明、绿化、交安等工程。 5.3、建设地点:位于栾川县栾川乡堂上村。 5.4、财政部门批复编号:2021-07-59 。 5.5、招标编号:LYNT[2021]31号。 5.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5.8、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9、工 期: 150日历天。 5.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14、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5.1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6151500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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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3.4.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0年8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缴纳六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按规定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备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8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以资格审查时查询为准); 3.8.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基本信息) ;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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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8月26日 至 2021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获取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1栋天汇中心13楼1306室获取招标文件。 | |||||||||||
3.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营业执照。(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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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价:50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9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1栋天汇中心13楼130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9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1栋天汇中心13楼130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栾川县钼都路环保大厦六楼 | |||||||||||
联系人:梁先生 | |||||||||||
联系方式:13939925134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洛阳纳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1栋天汇中心13楼1306室 | |||||||||||
联系人:孙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011560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0115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