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2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东莞金河社区滨河路升级改造二期工程,所属区域:广东-东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招标编号:ZMAZMC1210014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27日至2021年09月16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4026001001
招标编号: ZMAZMC12100141
建设单位: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樟木头分局
工程名称:金河社区滨河路升级改造(二期)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13069659.25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樟木头镇金河工业区南面,莞樟东路的东侧,呈东西走向,工程起点接西面的莞樟东路,终点接东面的九洞森林公园入口道路,全长约3.61km,宽约15m,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内容为利用现状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沥青面层,完善路面交通标线设施。其中最大排水管径为DN300,总投资约1306万元。
发包范围:金河社区滨河路升级改造(二期)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标线、标志牌、各类井和雨水口提升、排水管敷设、破除及修复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具备国家相关住建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1)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 (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上述要求;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等有关规定,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1年09月24日 至 2021年12月13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09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室(12)
投标会时间:2021年09月16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08月27日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02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六路1号国金大厦406室)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逾期不售。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蔡工 0769-87783005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陈永生 0769-22888279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六路1号国金大厦406室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保证金金额:24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填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电话: 0769-87783005 ;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769-22888279;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六路1号国金大厦406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2、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得参与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投标。
3、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4、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
6、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7、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是否签到。
8、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9、项目负责人的安考证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10、项目负责人、总监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11、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