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曲靖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30,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曲靖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自来水厂建设项目配套供水管道工程,所属区域:云南-曲靖,所属行业分类:水厂,招标代理:云南兆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曲靖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自来水厂建设项目配套供水管道工程b8a2b58d-1ba2-4734-919a-4c0f939e9d09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b8a2b58d-1ba2-4734-919a-4c0f939e9d09 | ||
建设规模: |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自来水厂建设项目配套供水管道工程,工程建设光伏产业供水管道总长约5.56km,计划投资约1822万元。b8a2b58d-1ba2-4734-919a-4c0f939e9d09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1-08-30 09:00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9-03 17:30 |
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
备注: | 申请人于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3日在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http://220.164.171.157)完成网上报名后,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①介绍信(应注明项目名称、联系方式);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企业签订的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时出示);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与本企业签订的经劳动管理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⑦网上报名成功截图资料,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按序号顺序扫描成一个彩色PDF文档,统一按照“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命名文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819374285@qq.com)进行审核(只受理一次),报名不成功将不通过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以邮件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申请人按报名登记表格式填写相关信息后回传至指定邮箱完成报名。 注:(1)投标企业所在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已明确取消纸质证书的或不再颁发纸质证书的须提供所在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关于电子化相关文件及电子证书(注:加盖投标申请人鲜章)。 (2)本项目需“网上报名”+“邮箱获取”成功才能参与投标,请提供完整、清晰可辨、真实有效的报名资料,资料不全或造假或未能完全满足要求者一律不予接收,符合要求后向投标单位发送报名成功确认函及资格预审文件费收取方式,视为获取文件成功,否则无效。 |
建设单位: | 曲靖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吕杭 |
办公电话: | 18469027108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兆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杨宇 |
办公电话: | 19987450188 | 移动电话: | 19987450188 |
标段编号: | GC530391202100062001001 |
标段名称: |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自来水厂建设项目配套供水管道工程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9-03 17:30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9-13 09:00 |
开标地点: | 市预审开标1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网上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822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自来水厂建设项目配套供水管道工程,工程建设光伏产业供水管道总长约5.56km,计划投资约1822万元。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6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需要提供“拟派该项目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责任承诺”)。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其他: | 拟派项目管理班子必须含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市政工程专业)、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注:上述人员均必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经劳动管理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公告发布时间后)。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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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4、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