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30,公告主要内容为:昌吉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红旗东路(建设路-净化路)、绿洲北路(乌伊东路-北外环路)、屯河北路(乌伊东路-北外环路)道路中心隔离设施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新疆-昌吉-昌吉,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文件售价: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红旗东路(建设路-净化路)、绿洲北路(乌伊东路-北外环路)、屯河北路(乌伊东路-北外环路)道路中心隔离设施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六楼(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353号-001):
2、项目名称: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红旗东路(建设路-净化路)、绿洲北路(乌伊东路-北外环路)、屯河北路(乌伊东路-北外环路)道路中心隔离设施项目
3、预算金额(元):1830000.00
4、采购需求:本项目包括总长6228米的金色成品隔离护栏安装,新做18道人行道斑马线,安装不锈钢管成品人行道隔离桩144个,新做道路调头指示线70米,安装调头口警示牌28块,安装调头口太阳板信号灯14套。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5、建设地点:园区核心区红旗东路、绿洲北路和屯河北路。
6、招标范围:道路中央隔离护栏采购安装、警示灯、人员通道、车辆调头预留口及标识、标线施划等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7、质量标准: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交通分隔栏》(JT/T1033-2016)、《预镀锌公路栏杆》(GB/31447-201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等级。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日历日)完成。
9、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付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7%,剩余3%待工程保修期满且审计完成后付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本单位注册;
(3)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其他要求:(1)凡受托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六楼(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线下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的查询页面打印件,打印件须体现投标人单位全称、查询时间和查询网址,以上网站查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4)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原件备查)。
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保证金:叁万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9月7日11:00时);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一分公司(账号:806020012010101393269;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国西路支行;行号:402885000299)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自己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换取缴纳凭证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9月7日下午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管理局
地址: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
联系方式:张新玮0994-2340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994-2522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新玮电 话:0994-234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