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31,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漯河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陵分局智慧监管综合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漯河-召陵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21-190,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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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陵分局智慧监管综合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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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21-190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陵分局智慧监管综合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6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9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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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5寸液晶拼接单元、55寸液晶拼接单元底座、55寸液晶拼接单元框架、超高清4K输入解码器、大屏幕拼接专用控制软件、视频线、控制电脑、激光彩色打印机、路由器、云服务器、宽带一条、机柜、线路辅材、安装辅材、安装施工、系统集成、视频监管系统、AI智能行为分析系统等(具体采购需求及规格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业务;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1年03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b.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1年03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5 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前一个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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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8月31日 至 2021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9月1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9月1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执行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网络安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代理费用的收取 2.1 收取方式:由成交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2.2 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的规定及漯采购【2018】16 号文规定;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zfcg.lhjs.cn/bidopen_new/conformBid),供应商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4、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5、“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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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陵分局 | |||||||||||
地址:漯河市召陵区祥云路1号 | |||||||||||
联系人:鲁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337561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诚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干河陈街道文化路与柳江路交叉口剑桥小镇9号楼1513号 | |||||||||||
联系人:孙女士 | |||||||||||
联系方式:1563950277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 |||||||||||
联系方式:15639502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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