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3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连云港盐汇路花果山大道—跃湖路新建工程开发区盐汇路花果山大道...,所属区域:江苏-连云港-连云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招标编号:3207072006290001,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盐汇路(花果山大道—跃湖路)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072006290001 | 项目名称 | 盐汇路(花果山大道—跃湖路)新建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7072006290001003001 | 标段名称 | 开发区盐汇路(花果山大道-跃湖路)绿化工程监理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8月3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9月6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公告信息 |
开发区盐汇路(花果山大道-跃湖路)绿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盐汇路(花果山大道-跃湖路)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 连开审批复【2020】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工程规模: 盐汇路实施路段全长约1437m,绿化面积约4643㎡。包括绿化种植及养护、绿化土回填等。 2.3、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保修(养护)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养护期2年,具体与施工期同步。自开工至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并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2.5、最高限价:3.64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不得为退休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1月-2021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其他 4.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4.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本项目选择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8 月 31 日-2021年 9 月 6 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9 月 18 日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系统中上传的内容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项目总监相关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投标人承诺书; 6、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7、外省市企业按规定需提供的监理企业《核验通知书》; 8、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 注: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3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4~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0.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 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注:(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 (3)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 3 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大厅 CFCA 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 国信 CA ]窗口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8-85882981
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时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715139787 15051182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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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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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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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开发区盐汇路(花果山大道-跃湖路)绿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盐汇路(花果山大道-跃湖路)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 连开审批复【2020】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工程规模: 盐汇路实施路段全长约1437m,绿化面积约4643㎡。包括绿化种植及养护、绿化土回填等。 2.3、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保修(养护)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养护期2年,具体与施工期同步。自开工至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并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2.5、最高限价:3.64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不得为退休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1月-2021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其他 4.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4.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本项目选择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8 月 31 日-2021年 9 月 6 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9 月 18 日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系统中上传的内容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项目总监相关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投标人承诺书; 6、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7、外省市企业按规定需提供的监理企业《核验通知书》; 8、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 注: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3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4~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0.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 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注:(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 (3)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 3 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大厅 CFCA 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 国信 CA ]窗口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8-85882981
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时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715139787 15051182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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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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