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芜湖市中医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1,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芜湖中药饮片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安徽-芜湖,所属行业分类:医院,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芜湖市中医医院,招标编号:WH01CG2021HW236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芜湖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项目(三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01CG2021HW23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芜湖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项目(三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第五章“评分办法”中“企业实力”原招标文件中:
企业实力 |
19分 |
1.投标单位每拥有一个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种植基地,得3分,满分9分,种植基地需要有相关证明文件(协议或协议或生产质量规范等),严格按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操作。经营企业须提供所供饮片生产厂家(仅限一家)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单位具有: (1)一个省级实验室,得1分; (2)一个国家级实验室,得3分; (3)不同实验室分值可以累加,同一实验室只能取最高得分。 满分5分。经营企业须提供所供饮片生产厂家(仅限一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实验室证书扫描件,国家级实验室认证机构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省级实验室认证机构为省药监局或省科技厅。 3.投标单位能道地药材的溯源码技术,加2分。 4.投标单位经营中药饮片品种数不得低于500种,每增加100种得1分,满分3分。 |
8分 |
1.投标单位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得6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2分;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满分6分。经营企业须提供所供饮片生产厂家(仅限一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获奖证书、批复文件、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一个即可)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出供应商名称、奖项级别等,如无法体现,须同时提供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每家公司所有奖项只计算一项,按最高分计分) 2.投标单位具有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满分2分。经营企业须提供所供饮片生产厂家(仅限一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书扫描件。 |
现修改为:
企业实力 |
19分 |
1.投标单位每拥有一个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种植基地,得3分,满分9分,种植基地需要有相关证明文件(协议或协议或生产质量规范等),严格按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操作。经营企业须提供所供饮片生产厂家(仅限一家)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单位具有: (1)一个省级实验室,得1分; (2)一个国家级实验室,得3分; (3)不同实验室分值可以累加,同一实验室只能取最高得分。 满分5分。经营企业须提供所供饮片生产厂家(仅限一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实验室证书扫描件,且经营企业所选取应标的生产厂家生产的饮片在投标分包中数量占比≥60%。国家级实验室认证机构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省级实验室认证机构为省药监局或省科技厅。 3.投标单位能提供道地药材的溯源码技术,加2分。经营企业须提供所供饮片生产厂家(仅限一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实验室证书扫描件,且经营企业所选取应标的生产厂家生产的饮片在投标分包中数量占比≥60%。 4.投标单位经营中药饮片品种数不得低于500种,每增加100种得1分,满分3分。 |
8分 |
1.投标单位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得6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2分;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满分6分。经营企业须提供所供饮片生产厂家(仅限一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实验室证书扫描件,且经营企业所选取应标的生产厂家生产的饮片在投标分包中数量占比≥60%,提供获奖证书、批复文件、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一个即可)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出供应商名称、奖项级别等,如无法体现,须同时提供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每家公司所有奖项只计算一项,按最高分计分) 2.投标单位具有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满分2分。经营企业须提供所供饮片生产厂家(仅限一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实验室证书扫描件,且经营企业所选取应标的生产厂家生产的饮片在投标分包中数量占比≥60%。 |
(2)、第五章“评分办法”中“检测实验室”原招标文件中:
检测实验室 |
10分 |
对饮片(不包含国药准字饮片、特许生产经营饮片及毒性中药饮片)能做全品种检验主要设备齐全,拥有高效液相1台,气相色谱议1台,原子吸收仪1台,得 2分,每增加一台得1分,主要检测设备缺失,检验能力不足,不得分。满分10分。附检验设备照片、型号一栏表、设备采购发票,或第三方固定资产审计报告。如供资料与实际不附,取消中标资格。 经营企业须提供所供饮片生产厂家(仅限一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书扫描件。 |
修改为:
检测实验室 |
10分 |
对饮片(不包含国药准字饮片、特许生产经营饮片及毒性中药饮片)能做全品种检验主要设备齐全,拥有高效液相1台,气相色谱议1台,原子吸收仪1台,得 2分,每增加一台得1分,主要检测设备缺失,检验能力不足,不得分。满分10分。附检验设备照片、型号一栏表、设备采购发票,或第三方固定资产审计报告。如供资料与实际不附,取消中标资格。 经营企业须提供所供饮片生产厂家(仅限一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实验室证书扫描件,且经营企业所选取应标的生产厂家生产的饮片在投标分包中数量占比≥60%。 |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中医医院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
联系方式:05535960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联系方式:17764325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山
电 话:17764325208
采购人:芜湖市中医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