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1,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合肥NV项目基础设施配套等2个项目跟踪审计答疑第2次澄清[2021],所属区域:安徽-合肥,所属行业分类:基础设施,招标编号:2021AJJFN0016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NV项目基础设施配套等2个项目跟踪审计答疑公告(第2次澄清)
“NV项目基础设施配套等2个项目跟踪审计(项目编号:2021AJJFN00168)”项目答疑公告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P33“供应商业绩”道路和变电站项目跟踪审计业绩,且单个审计合同工程总投资额满 足下列条件(投资额为 F): 1)市政道路项目:F≥3000 万元的,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最高得 9分; 2)变电站项目:F≥1 亿元的,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最高得 3 分。 本项满分 12 分。
请问:长鑫存储二期220KV输变电工程,是电力工程,请问F≥1 亿元的电力项目是否予以认可
答:F≥1 亿元的电力项目,合同内容包含变电站及输电线路的,予以认可。
疑问2:我公司已按安徽省造价管理规定,在安徽省办理了分支机构备案并缴纳了社保,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并且为了更好地服务委托单位,在安徽地区成立了分支机构并且将人员注册在安徽分支机构,请问以总公司的名义投标,本次投标人员是否可以用注册于分公司的造价师、造价员并提供分公司缴纳的社保
答:缴纳了社保的安徽省分公司人员可用于投标。
疑问3:根据2021年8月26日发的NV项目基础设施配套等2个项目跟踪审计更正补充答疑公告,“项目组团队成员获奖”2017 年 1 月 1 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项目组团队成员获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站或造价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奖项的,每个得 2 分,满分 4 分。(4)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组成员名称,须另附颁发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我省颁发的奖项,只显示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有合同中的造价负责人可以体现本项目是由该负责人完成的。这个工作本身是有联系,也是可以证明的,我们咨询了造价站(造价协会),他们表示此一合同关系已经可以证明,从简政的角度来说,不会另行开具证明。在合肥的项目招标中也有类似描述:“如上述获奖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拟任负责人姓名的,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供获奖项目业务手册或合同或信用手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反映负责人姓名,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或合同甲方)公章”。鉴于此,请问是否可以通过合同或者是业主证明的方式体现
答:可以通过合同或者是业主证明文件予以证明。
疑问4:根据NV项目基础设施配套等2个项目跟踪审计更正补充答疑公告,“荣誉及认证中:供应商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落款时间为准)获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站或造价协会颁发以下荣誉的,每个得2分,满分10分。1、获得优秀单位、先进单位称号的;2、所承接项目获得造价咨询或审计表彰的。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的对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情况,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的情况,与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下级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对其他取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针对该工作职责,我省对应的审计工作由省、市、区(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或财政局负责实施,其工作内容包含全过程工程造价审核、结算审核等工作内容。我公司与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或财政局)签订的合同中含有跟踪审计、结算审计等工作内容。请问由省、市、区(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颁发的“财政项目优秀审价机构”或者“财政项目优秀评审中介机构”是否予以认可财政局颁发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先进单位”荣誉是否予以认可
答:因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计业务,获得省、市、区(县)财政局或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颁发荣誉的,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
单位: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1楼2101室。
本项目联系人:秦工 电话:0551-63679139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