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1,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合肥肥西县道路清障施救服务外包招标项目2[2021],所属区域:安徽-合肥-肥西县,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编号:2021AEEFZ0031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肥西县道路清障施救服务外包招标项目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AEEFZ003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肥西县道路清障施救服务外包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 年 8 月 18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投标人拟配备的停车场地具备下列条件(满分 6 分):
(1)停车场实行全封闭管理(四周围墙或封闭围挡)得 2 分。
(2)内部地面采用石子或道渣硬化,得 2 分。
(3)安装无死角监控设备,得 2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停车场全景图片扫描件,含占地面积四界尺寸,能清晰反映停车场围墙、地面、监控设备,否则不得分。
2.上述场地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多得 6 分;(满分 6 分)
问:因该场地要求过于苛刻有倾向意向,建议将本部分改为承诺中标后两周内完成以上设施的建设。
答:因该项目时间较紧,且该场地需求为评分项,不作为限制参与竞标项,故该项不予修改。
3.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车辆拖移(或道路清障救援)业绩(含正在履约)的,每个业绩得 3 分,最高得 6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问:投标人需提供合同,由于我司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为合作协议,内容和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一致,故协议是否可以作为有效业绩
答:可以。
4.(5)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驾驶员(10人)(满分5分)除采购需求中要求配备的准驾车型符合要求的车辆驾驶员5人外,投标人为本项目本包配备的人员中,每增加1人的,得1分,最高得5分。
更正为
(5)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驾驶员(9人)(满分5分)除采购需求中要求配备的准驾车型符合要求的车辆驾驶员4人外,投标人为本项目本包配备的人员中,每增加1人的,得1分,最高得5分。
更正日期:2021 年 9月 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西县公安局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
联系方式:1515594162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联系方式:0551-68825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腾飞
电 话:0551-68825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