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白古屯镇人民政府机关武清区白古屯镇韩村“新农村文化长廊”装饰展示项目(项目编号:WQCG2021-403)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区域: |
天津-武清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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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
2021.09.01 |
截止时间: |
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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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2,截止日期:2021-09-13,公告主要内容为:武清区天津市武清区白古屯镇人民政府机关武清区白古屯镇韩村“新农村文化长廊”装饰展示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武清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WQCG2021-403)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白古屯镇人民政府机关 武清区白古屯镇韩村“新农村文化长廊”装饰展示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1-40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武清区白古屯镇韩村“新农村文化长廊”装饰展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1-403
项目名称:武清区白古屯镇韩村“新农村文化长廊”装饰展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万元
最高限价:18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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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
180 |
其他服务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全部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以供应商填写的《小微企业声明函》 为判定标准。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4)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5)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注:以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范围包含从事广告业务或文化艺术交流或图文设计、制作等相关经营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5、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6、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2日到 2021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方式: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可以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疫情严重区域的投标单位请自觉采取网上报名。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馨凯广场7号楼702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馨凯广场7号楼7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费缴纳方式:本项目仅接受公对公账户汇款,需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缴纳文件费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如项目名称较长,可简略标明关键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收款单位:天津中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060001040030483 ;
2、网上报名供应商请将材料(供应商资格要求复印件盖公章法人章扫描件、汇款凭证、供应商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供应商邮箱)发送至天津中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tjzhongyi2007@163.com)。审核合格并支付文件文件费后,以邮件形式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现场报名供应商请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到代理单位现场报名。
3、自缴纳文件工本费之日起,需要开具文件费发票的单位,须在30日内到我单位领取发票,过后不予补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白古屯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白古屯镇
联系方式:022-22186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中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馨凯广场7号楼702
联系方式:022-221742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工
电 话:022-22174284
天津中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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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其他,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