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重庆 | 招标业主/代理: |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 |
加入时间: | 2021.09.02 | 截止时间: | 2021-9-14 |
摘要:本公告受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2,截止日期:2021-9-14,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福禄镇城乡环卫服务外包21C00116分散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重庆,所属行业分类:环卫,采购业主: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福禄镇城乡环卫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9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21C00116
项目名称:福禄镇城乡环卫服务外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30,830.00元
最高限价:1,130,830.00元
采购需求:
分包号:1本项目包含福禄镇场镇道路约2.74万平方米、农村1类路段的清扫保洁以及农村垃圾转运,河道及场镇绿化等 | 1,130,830.00元 | 1 | 批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响应供应商须取得环卫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②、响应供应商2018年至今须具有1例类似环卫工作业绩,提供类似业绩甲方出具盖有鲜章的证明材料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响应供应商须委派一名工作日驻点办公并具有工作经验2年以上的现场管理专业人员,提供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及以上的连续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响应供应商须拥有至少一种清扫装备(洒水车、冲洗车、清扫车、垃圾车),并提供购买装备发票或租赁装备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三、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9月2日 至 2021年9月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 9 月 2 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即2021年 9 月 2 日至2021年 9 月 9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响应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缴纳了磋商文件费;
2、按时足额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3、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并签到。
(六)磋商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 9 月 14 日北京时间 13 : 30 。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9 月 14 日北京时间 14 : 00 。
(九)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 9 月 14 日北京时间 14 : 00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9月14日 13: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9月14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五、评审信息磋商开始时间: 2021年9月14日 14:00
磋商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
采购经办人:淦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4177002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重庆鑫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506658
九、附件福禄镇城乡环卫服务外包竞争性磋商文件-挂网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