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2,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监测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区域:福建-福州-连江县,所属行业分类:监测,采购业主: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招标编号:[350122]LYDG[GK]2021003-1,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监测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利源盾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22]LYDG[GK]2021003-1、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监测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监测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09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2]LYDG[GK]2021003-1
项目名称: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监测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430000元
投标保证金:86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批) | 否 | 根据省、市生态环境监测文件精神,要求对连江县生态环境进行监测,由于监测站实际监测能力不足,部分项目无法监测。因此,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由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 | 43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2)监狱企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或零售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描述: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8-12 12:10至2021-08-27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9-09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
地 址:连江县敖江镇敖江路9号
联系方式:0591-62127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利源盾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6层612室
联系方式:15659023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益抄
电 话:1565902396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利源盾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利源盾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