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吉林 | 招标业主/代理: | 洮南市瓦房镇人民政府/吉林省拙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1.09.01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洮南市瓦房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2,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洮南市瓦房镇瓦房村道路排水项目,所属区域:吉林,所属行业分类:排水,招标代理:吉林省拙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洮南市瓦房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JLSZR-202109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洮南市瓦房镇瓦房村道路排水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ZR-20210901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拙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洮南市瓦房镇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洮南市瓦房镇人民政府关于洮南市瓦房镇瓦房村道路排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工作。采购计划编号为项目X【20210824】-0174号。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洮南市瓦房镇瓦房村道路排水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资金来源:自筹
2.3项目控制价:179.668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4 工程建设地点:洮南市瓦房镇;
2.5 计划工期: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17日,共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8、2019、2020)承担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6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站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2投标人信息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能够查询,且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3.13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
3.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参加开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需与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在白城电子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jlbc.gov.cn/TPBidder)注册、在(http://www.ggzyjltn.cn:101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22日14时30分,地点为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洮南市民生大厦一楼西侧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3.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6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洮南市瓦房镇人民政府
地址:洮南市
联系人:梁宏伟
联系方式:13843647775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拙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天街30号21世纪商务总部A座1602室
联系人:刘占民
联系方式:15590588614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占民
联系方式:15590588614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