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2,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高新区鹿鸣湖湿地一期(甘泉河东坡湿地)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1-59,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项目概况 高新区鹿鸣湖湿地一期(甘泉河东坡湿地)监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1-59 | |||||||||||
2、项目名称:高新区鹿鸣湖湿地一期(甘泉河东坡湿地)监理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86,960.00元 | |||||||||||
最高限价:78696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概况:位于洛阳市高新区甘泉河上游山区段,南部起点处位于和伊川县交界处,北至丰李镇北侧铁路桥,邻甘泉河湿地,南北长3.9km,东西宽20-100m,总占地302亩,其中水面面积约130亩,陆地景观占地172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提升泵站2个,新建引水管道约5.3km,湿地环境修复、两岸景观打造、园林绿化、文化广场、亲水平台、绿道园路、公厕、服务中心及附属设施等。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项目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3)质量标准:合格,即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施工、保修及缺陷责任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员工,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2020年7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中心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社保证明资料);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5.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9.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9月02日 至 2021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 | |||||||||||
3.方式:本次采购通过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系统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高新区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8567666420,18567666421)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5楼E区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系统网站,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高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地址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4、因网站格式问题控制价无法输入百分比,控制费率0.8%,最高限价:0.8%。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 |||||||||||
地址:高新区滨河北路与丁香路交叉口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565603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北京从头越建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青岛路与九都路交叉口西元国际16号楼1203室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523791111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52379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