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2,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郑州新郑市水利局新郑市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新郑,所属行业分类:水利,招标编号:新财竞谈采购-2021-36,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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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郑市水利局新郑市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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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财竞谈采购-2021-36 | |||||||||||
2、项目名称:新郑市水利局新郑市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1,191,668.64元 | |||||||||||
最高限价:1191668.6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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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2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 5.3 采购范围: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5 质量要求:合格 5.6 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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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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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本项目时间段内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3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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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9月02日 至 2021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1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 |||||||||||
3.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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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9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9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 PC 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郑市水利局 | |||||||||||
地址:新郑市中兴路政通大厦13楼 | |||||||||||
联系人:侯先生 | |||||||||||
联系方式:1863802178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红专路金成时代广场12号楼903室 | |||||||||||
联系人:苗先生 | |||||||||||
联系方式:1873994645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苗先生 | |||||||||||
联系方式:18739946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