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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输液类等药品配送及配套建设服务更正公告[2021]
2021-09-03 01:41:1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安徽-合肥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9.0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3,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合肥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输液类等药品配送及配套建设服务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合肥,所属行业分类:医院,招标编号:2021BFFFZ021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无标题文档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输液类等药品配送及配套建设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FZ02100
    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输液类等药品配送及配套建设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1年09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的具体评分细则中,“服务资质及证明”项中,第4条“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评价时间为准),投标人建设的 PIVAS 项目受到医院用户评价良好(或以上),每提供 1 家得 2 分,满分 8 分”,此项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医院公章的用户评价材料扫描件,评价材料需能体现项目时间、项目类型和评价结论,否则不予计分”,PIVAS建设完成后,进行使用及评价的是药剂科/药学部相关人员,其作为建设方的售后服务通常也都是直接回访药剂科/药学部,由实际使用科室进行评价,有最直观的使用感受并予以评价,故建议将此项的“加盖医院公章”调整成“加盖医院或药剂科/药学部公章”。
    答:投标人建设的 PIVAS 项目使用主体是医院,与投标人签订相应PIVAS项目业绩合同的亦是医院,相应的用户评价材料主体为医院更为规范严谨。可以由药剂科或药学部或者静配中心使用科室评价,但需加盖医院公章。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路390号
    联系方式:0551-621830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关键字:医院,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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