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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樟木头镇中心小学校外环境美化工程
2021-09-03 17:06:2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东莞 招标业主/代理:  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广东古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9.0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东莞樟木头镇中心小学校外环境美化工程,所属区域:广东-东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东古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招标编号:ZMAZMC1210014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1年09月03日至2021年09月16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4029003001

招标编号: ZMAZMC12100142

建设单位: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古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樟木头分局

工程名称:樟木头镇中心小学校外环境美化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中心小学外翠櫻街及翠碧街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3111734.93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包含翠櫻街和翠碧街共两条市政道路,其中翠櫻街为南北走向,全长350.6米;翠碧街为东西走向,全长123.8米,对人行道进行翻新。道路登记均为城市四级公路,设计速度为20km/h。

发包范围:樟木头镇中心小学校外环境美化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含拆除工程、新建道路工程、混凝土路面修复工程、绿化带工程、人行道工程、道路附属工程等);2、交通工程(含标志杆、标志牌、标线工程等);3、排水工程(含检查井抬升、更换等);4、照明工程(含挖填运土方、拆除路面基层、路灯安装等)。注:以上承包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5项的要求;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1年09月17日 至 2021年12月07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09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室(3)

投标会时间:2021年09月16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3)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09月03日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09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到东莞市东城街道堑头新楼工业街1号5栋506室(广东古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利小姐13546977213)购买招标文件或进行线上支付,采用快递的方式将相关资料交付,逾期不售。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刘裕爱  0769-87783005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 12 号建设大厦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宋奕霖  0769-22263686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堑头新楼工业街1号5栋506室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注:对于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过期的,按如下约定: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规定,住建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的规定,我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管人员证书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的公告(粤建公告〔2020〕26号)》的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在此期间相关证书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相关活动。 (4)属各省内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电话:0769-87783005;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2号建设大厦; 招标代理:广东古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69-22998683;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堑头新楼工业街1号5栋506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2、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得参与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投标。
3、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4、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
6、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7、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是否签到。
8、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9、项目负责人的安考证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10、项目负责人、总监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11、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

关键字:工程,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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