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4,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安阳安阳市文峰区交通运输局安阳市文峰区幸福路安防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安阳-文峰区,所属行业分类:安防工程,招标编号:安文磋商采购-2021-58,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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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安阳市文峰区幸福路安防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阳市东风路与弦歌大道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科创大厦9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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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文磋商采购-2021-58 | |||||||||||
2、项目名称:安阳市文峰区幸福路安防工程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46,018.61元 | |||||||||||
最高限价:246018.6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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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项目内容:详见项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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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收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入投标文件当中)。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9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主要参建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近三个月(2021年6月-8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 3.5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加盖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备注: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以上中“近”、“前”指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如不满足要求属无效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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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9月06日 至 2021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安阳市东风路与弦歌大道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科创大厦901室。 | |||||||||||
3.方式:现场购买,获取文件时需携带:(1)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证书(全部复印件逐页盖章)。 | |||||||||||
4.售价:30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9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安阳市东风路与弦歌大道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科创大厦901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9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安阳市东风路与弦歌大道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科创大厦901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本项目落实豫财办【2020】33号文件,《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见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39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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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安阳市文峰区交通运输局 | |||||||||||
地址:东风路100号 | |||||||||||
联系人:李谦 | |||||||||||
联系方式:1329082953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万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安阳市东风路与弦歌大道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科创大厦院内9楼901室 | |||||||||||
联系人:周帆 | |||||||||||
联系方式:0372-330363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周帆 | |||||||||||
联系方式:0372-33036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