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港保税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HJJGP-ZFCG-2021-029)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天津 |
招标业主/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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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
2021.09.03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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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4,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港保税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编号:BHJJGP-ZFCG-2021-029)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办公室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HJJGP-ZFCG-2021-029)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开发区百和路79号二楼招标代理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JJGP-ZFCG-2021-029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6.5万元
最高限价:106.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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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5 |
106.5 |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
本项目为天津港保税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项目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3)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3日到 2021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开发区百和路79号二楼招标代理中心
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费后,售出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科技大厦201-2(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2021年09月13日下午14:00,天津开发区百和路79号一楼会议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办公室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联系方式:022-84906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开发区百和路79号
联系方式:022-65293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云
电 话:022-6529315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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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办公,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