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消防工程施工
所属区域: |
江苏-南京-溧水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南京溧水中山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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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
2021.09.03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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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南京溧水中山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4,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消防工程施工,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溧水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溧水中山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638100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S3201010367156381003 |
项目名称 |
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 |
标段编号 |
ALS200643-03SG |
标段名称 |
消防工程施工 |
计划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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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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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9月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9月10日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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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LS200643-03SG |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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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溧水中山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许[2019]35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96726.9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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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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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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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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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标段名称:消防工程施工 |
2.2 工程地点:溧水区中山东路以北,溧白路以东 |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安装工程; |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
2.6 工期要求: 900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3270.19万元 |
2.8 招标内容: 消防工程;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项目总建筑面积227213.21㎡(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2579.87㎡,地上建筑面积154633.34㎡),共29栋住宅及商业01#、商业02#、社区物业用房、养老用房、配电房、门卫室组成,最大建筑面积7987.21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32.2米、最高建筑层数:11层、最大单跨:8.4米,框架剪力墙结构。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通风工程、室外消防工程等施工。 |
2.10 工程规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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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一级(含)以上。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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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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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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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申请投标。
4.2招标文件发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5楼)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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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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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一级(含)以上(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一)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
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投标人自2016年09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90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原件核查。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
5.4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提供《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提供拟派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03月-2021年08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加盖社保缴费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证明材料可视为原件)。
(3)投标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以溧水区城建局核发的2020年下半年《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表》中的企业最终得分为准(办理部门:溧水区城建局市场监管科);(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投标申请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提供原件);
(5)投标申请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7)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提供网上打印件加盖公章);
(8)关于资格审查其他备注:原件核查的三点说明: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电子证书视为原件,②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若不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③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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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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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评审。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单位技术文件得分。投标人超过12个的,取得分排名在前9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得分排名在前7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得分排名在前5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人为5个或以下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如有投标单位与进入下一阶段的单位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相同的则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评标(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入围的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商务技术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6.2采用暗标
6.2.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横向暗标)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6.3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5.5%,96%,96.5%,97%,97.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5.5%,96%,96.5%,97%,97.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5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2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6施工组织设计:9分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④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⑤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⑥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⑦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⑧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6.7业绩:1分
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09月0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90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每个1分,满分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原件核查。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
6.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8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如招标文件无资质要求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联合体的主营资质认定。联合体牵头人的主营资质作为联合体的主营资质。
(4)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
6.9评分备注
1)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横向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技术标为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施工组织设计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投标报价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业绩得分、信用评价得分)进行排名,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投标报价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胜出;
4)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电子证书视为原件,②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若不提供相应评分环节不得分,③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评分环节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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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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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 28日09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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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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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9月3日17时19分到 2021年9月10日17时19分为止 |
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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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2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3) 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9.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文件递交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4 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
(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9.5 中标人需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0日内,以现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综合保险的形式按中标价5%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9.6 本工程采用纸质标,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本壹份。(媒介为U盘)
9.7 本项目为纸质版投标,开标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需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执行,如因违反防疫相关规定要求造成相关影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8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9.9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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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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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溧水中山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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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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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 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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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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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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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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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汪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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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尹雪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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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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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33808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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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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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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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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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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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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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玄武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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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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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732141018260002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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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622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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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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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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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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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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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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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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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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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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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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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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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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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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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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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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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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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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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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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LS200643-03SG |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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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溧水中山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许[2019]35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96726.9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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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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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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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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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标段名称:消防工程施工 |
2.2 工程地点:溧水区中山东路以北,溧白路以东 |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安装工程; |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
2.6 工期要求: 900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3270.19万元 |
2.8 招标内容: 消防工程;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项目总建筑面积227213.21㎡(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2579.87㎡,地上建筑面积154633.34㎡),共29栋住宅及商业01#、商业02#、社区物业用房、养老用房、配电房、门卫室组成,最大建筑面积7987.21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32.2米、最高建筑层数:11层、最大单跨:8.4米,框架剪力墙结构。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通风工程、室外消防工程等施工。 |
2.10 工程规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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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一级(含)以上。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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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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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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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申请投标。
4.2招标文件发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5楼)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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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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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一级(含)以上(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一)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
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投标人自2016年09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90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原件核查。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
5.4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提供《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提供拟派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03月-2021年08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加盖社保缴费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证明材料可视为原件)。
(3)投标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以溧水区城建局核发的2020年下半年《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表》中的企业最终得分为准(办理部门:溧水区城建局市场监管科);(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投标申请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提供原件);
(5)投标申请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7)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提供网上打印件加盖公章);
(8)关于资格审查其他备注:原件核查的三点说明: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电子证书视为原件,②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若不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③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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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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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评审。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单位技术文件得分。投标人超过12个的,取得分排名在前9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得分排名在前7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得分排名在前5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投标人为5个或以下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如有投标单位与进入下一阶段的单位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相同的则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评标(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入围的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商务技术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6.2采用暗标
6.2.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横向暗标)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6.3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5.5%,96%,96.5%,97%,97.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5.5%,96%,96.5%,97%,97.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5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2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6施工组织设计:9分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④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⑤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⑥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⑦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⑧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6.7业绩:1分
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09月0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90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每个1分,满分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原件核查。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
6.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8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如招标文件无资质要求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联合体的主营资质认定。联合体牵头人的主营资质作为联合体的主营资质。
(4)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
6.9评分备注
1)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横向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技术标为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施工组织设计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投标报价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业绩得分、信用评价得分)进行排名,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投标报价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胜出;
4)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电子证书视为原件,②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若不提供相应评分环节不得分,③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评分环节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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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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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 28日09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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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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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9月3日17时19分到 2021年9月10日17时19分为止 |
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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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2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3) 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9.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文件递交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4 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
(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9.5 中标人需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0日内,以现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综合保险的形式按中标价5%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9.6 本工程采用纸质标,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本壹份。(媒介为U盘)
9.7 本项目为纸质版投标,开标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需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执行,如因违反防疫相关规定要求造成相关影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8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9.9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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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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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溧水中山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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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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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 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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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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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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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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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汪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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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尹雪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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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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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33808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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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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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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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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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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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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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玄武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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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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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732141018260002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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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622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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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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