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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河北屯镇人民政府机关武清区河北屯镇肖赶庄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实施项目(项目编号:WQCG2021-410)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09-06 01:10:4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天津-武清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9.05 截止时间:  2021-09-10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6,截止日期:2021-09-10,公告主要内容为:武清区天津市武清区河北屯镇人民政府机关武清区河北屯镇肖赶庄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实施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武清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WQCG2021-410)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河北屯镇人民政府机关 武清区河北屯镇肖赶庄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实施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1-410)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武清区河北屯镇肖赶庄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实施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1-410
项目名称:武清区河北屯镇肖赶庄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实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47.16万元
最高限价:947.1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947.16 947.16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武清区河北屯镇肖赶庄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实施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到2021年12月15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的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四)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五)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谈判。 1.供应商必须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且在有效期内;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会,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会,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其劳动合同和社保中心单独打印的具有防伪标志的社保证明(开标前近三个月); 5.供应商须提供谈判当天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项目人员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已发证时间为准);(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3)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任命书和社保中心单独打印的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开标前连续近三个月),谈判时需携带社保锁,以备查验; 7.供应商应提供2020年整年年度出具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9.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6日到 2021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
方式: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不再办理现场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请按照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要求发送相关资料并缴纳工本费后,联系招标代理领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0日 09点30分。
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馨凯广场5号楼16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将材料(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件+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截图复印件+汇款凭证+供应商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开户许可证+供应商开票信息)通过邮件方式(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发送到中瑞恒邦(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zhongruihengbang@163.com),审核通过后发送谈判文件。 2.工本费:以电汇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缴纳工本费截止时间同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缴纳成功(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后联系招标代理领取电子版。汇款户名:中瑞恒邦(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 账号:272691751900。注:电汇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名称、包号和编号。 3.保证金(1)本项目收取保证金人民币180000元整。(2)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截止时间:本项目仅接受公对公账户汇款(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提交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09日 16:00。保证金账号同工本费账号。 4.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河北屯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河北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22-22272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瑞恒邦(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馨凯广场5号楼1603
  联系方式:166229246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
  电 话:16622924693

中瑞恒邦(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5日      


关键字:其他,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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