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鹤山市第三水厂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二,所属区域:广东-佛山-三水区,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字或盖章要求中的:
注: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经公证机关对授权委托书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投标人无须再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公证。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经公证机关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更改为:
注: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2、投标文件格式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中要求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相关公证内容均删除,本项目无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件。
3、其余内容不变。
广东鹤山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日期:2021年09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