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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和县农业农村局2021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类采购项目
2021-09-08 12:51:0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福建-漳州-平和县 招标业主/代理:  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加入时间:  2021.09.0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平和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8,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漳州2021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区域:福建-漳州-平和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平和县农业农村局,招标编号:[350628]HSE[TP]202100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平和县农业农村局2021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平和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50628]HSE[TP]2021003平和县农业农村局2021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平和县农业农村局2021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08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8]HSE[TP]2021003
      项目名称:平和县农业农村局2021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5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650000元
             谈判保证金:6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1806-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500(人次) 一、平和县农业局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主要要求 (1)培训对象: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下同)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的培训。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超过8%。要从培训对象库中遴选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参训,特别是要加强贫困地区的产业扶贫带头人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留乡人员培训,优先培训“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申报人员。 (2)培训任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500人(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举办的培训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50人,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的培训总学时不少于48学时(含实习实训,按每天8学时、每学时45分钟计,下同),实习实训不少于总学时的2/3(县外不少于8学时),线上培训人数不少于80人。 中标单位应在中标签订合同后10天内开展培训, (3)培训补助经费:培训经费由中标单位包干使用。培训单位要免费为农民培训、提供教村、提供实训设备和耗材、提供食宿等。未提供免费食宿的应给予学员每人每天不低于70元补贴。 (4)培训内容与培训方式:围绕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等二个类型开展培训:一是专业生产型主要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能力(即管人管事能力)和技术技能水平(即强化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提高其生产效率、质量标准和绿色发展水平。二是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提升培训对象所从事产业或所在岗位的核心能力、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及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水平。培训课程设置为综合素养课(农业通识、农林政策法规等),专业能力课(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产品营销等),能力拓展课三类但不限于以上课程。 (5)完成时间:培训工作要在2021年12月10前完成,并按要求做好培训资料整理汇总,并及时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6)验收要求:由县农业局组织相关人员查验培训机构提供的各班次培训资料(教学计划、课程表、教材、讲义、培训台账、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培训实训现场照片、学员签到表、学员误餐补贴签领表、验收报告单、总结等)是否完整齐全,电话随机抽查学员核对培训相关情况(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实训情况、教材、食宿等)。合格的验收组人员当场签字验收。 (7)支付方式:培训验收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二、培训机构资质要求 大中专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和社会培训单位(包括有资质的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 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家庭农场等)承担。经认定的省 级及以上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和培训(实训)基地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接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 三、项目监管。培训项目承担单位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四)推广培育成果。培训单位要认真总结凝练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组织开展名师、精品课程和高素质农民典型等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各具特色新模式和好典型。积极探索举办农民教育培训论坛和农民技能大赛,搭建各类成果展示和典型交流平台,帮助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 650000
             合同履行期限: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节能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9-02 16:352021-09-07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 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9-08 09:3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5幢1单元403室、404室

六、开启
        时间:2021-09-0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5幢1单元403室、404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小溪镇东大路168号
         联系方式:13709370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5幢1单元403室、404室
        联系方式:05962112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0596211232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09-02

                                                   




关键字:其他,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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