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8,公告主要内容为:宣城安徽省宁国市司法局执法执勤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宣城-宁国,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宁国市星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77800,招标编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XJ-2021017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司法局执法执勤车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国市星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宁阳西路亚夏汽车城B1072、1073、1074、1075号
成交金额:77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陆晓燕、严传宝、翟勇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9月8日-2021年9月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司法局、宁国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2号、宁国市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6楼,联系电话:0563-4022116、0563-411083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宁国市司法局
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2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0563-4022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国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宁国市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6楼
联系方式:彭先生 0563-4110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彭先生
电 话:0563-4022116、0563-4110836
十、附件
1.询价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2021年9月8日
询价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