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2021年虞山高新区常...,所属区域:江苏-苏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0581014901128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5810149011282 | 项目名称 | 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5810149011282002001; | 标段名称 | 2021年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乡村振兴示范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标段二);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9月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9月14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2021年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乡村振兴示范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标段二)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已由常熟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常行审投备(2021)1528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望虞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常熟望虞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1年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乡村振兴示范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标段二)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常福街道 2.1.2建设规模:对新红村道路进行拓宽、翻建、修复;对沉海圩进行景观绿化提升、进行特色康居示范区建设。 2.1.3合同估算价:投资额约3980万元,含设计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费、施工费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所有费用 2.1.4工期要求:44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16日(具体以实际开工之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2.1.5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5.1新红村:包含7条道路,分别为新红路、徐家角村道、范家角村道、福山塘东侧村道、山亭路、新陈路及新陈巷路等,现状道路具体情况如下: 新红路:现状为4.2m水泥砼道路,路面整体情况较好,局部有破损,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处理; 徐家角村道:现状为4.0m水泥砼道路,路面破损较为严重,凹凸不平,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对其进行翻建; 范家角村道:现状为2.7~3.0m水泥砼道路,路面破损较为严重,凹凸不平,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且路宽较窄,对其进行翻建并拓宽; 福山塘东侧村道:现状道路路面大部分为4.5m水泥砼道路,路面整体情况较好,局部为土路,对破损路面进行新建; 山亭路:现状为7.0m水泥砼道路,路面整体情况一般,破损板块约占25%,对破损板块进行修复并进行白改黑改造; 新陈路:现状为3.5~4.5m水泥砼道路,路面整体情况一般,对路面进行修复; 新陈巷路:分为A、B两段,其中A段现状为4.5m水泥砼道路,路面整体情况一般,现对其进行路面修复;B段现状为4.5m水泥砼道路,路面破损严重,对其翻建处理。 根据实际道路情况,局部增设排水系统,并增设太阳能路灯及安全标识标志。 2.1.5.2对沉海圩进行景观绿化提升、进行特色康居示范区建设。 2.1.6其他说明: (1)设计须完成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中标人的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补充、修改,深化为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备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承包人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做好完成本项目的相关配套工作。 2.2招标范围:设计、道路改造施工、雨污水管线敷设、商品砼、路灯照明及安全标识、景观绿化提升及相关设备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格: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2)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同时具有:(1)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2)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中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市政类)工作10年以上。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上述资质的,则可拟派一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否则需要拟派二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分别为:(1)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2)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中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市政类)工作10年以上。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须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和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须配备两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分别为:(1)施工单位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2)设计单位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中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市政类)工作10年以上。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申请人为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3.6.1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其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3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申请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9月8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14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入口)-常熟市(http://www.szzyjy.com.cn/dlrk/019003/019003002/changshu.html);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1年10月9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江苏CA:0512-52822187 10.联系方式名称:常熟望虞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常福街道 联系人:胡一鸣 电话:0512-52985624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达海路27号 联系人:顾晓东 电话:0512-52392227 11.友情提示11.1请前来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单位将车辆停放至常熟市凯文路体育中心南门内停车场或香山北路东侧碧桂园停车场。 12. 本公告发布日期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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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2021年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乡村振兴示范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标段二)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已由常熟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常行审投备(2021)1528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望虞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常熟望虞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1年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乡村振兴示范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标段二)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常福街道 2.1.2建设规模:对新红村道路进行拓宽、翻建、修复;对沉海圩进行景观绿化提升、进行特色康居示范区建设。 2.1.3合同估算价:投资额约3980万元,含设计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费、施工费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所有费用 2.1.4工期要求:44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16日(具体以实际开工之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2.1.5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5.1新红村:包含7条道路,分别为新红路、徐家角村道、范家角村道、福山塘东侧村道、山亭路、新陈路及新陈巷路等,现状道路具体情况如下: 新红路:现状为4.2m水泥砼道路,路面整体情况较好,局部有破损,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处理; 徐家角村道:现状为4.0m水泥砼道路,路面破损较为严重,凹凸不平,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对其进行翻建; 范家角村道:现状为2.7~3.0m水泥砼道路,路面破损较为严重,凹凸不平,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且路宽较窄,对其进行翻建并拓宽; 福山塘东侧村道:现状道路路面大部分为4.5m水泥砼道路,路面整体情况较好,局部为土路,对破损路面进行新建; 山亭路:现状为7.0m水泥砼道路,路面整体情况一般,破损板块约占25%,对破损板块进行修复并进行白改黑改造; 新陈路:现状为3.5~4.5m水泥砼道路,路面整体情况一般,对路面进行修复; 新陈巷路:分为A、B两段,其中A段现状为4.5m水泥砼道路,路面整体情况一般,现对其进行路面修复;B段现状为4.5m水泥砼道路,路面破损严重,对其翻建处理。 根据实际道路情况,局部增设排水系统,并增设太阳能路灯及安全标识标志。 2.1.5.2对沉海圩进行景观绿化提升、进行特色康居示范区建设。 2.1.6其他说明: (1)设计须完成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中标人的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补充、修改,深化为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备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承包人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做好完成本项目的相关配套工作。 2.2招标范围:设计、道路改造施工、雨污水管线敷设、商品砼、路灯照明及安全标识、景观绿化提升及相关设备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格: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2)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同时具有:(1)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2)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中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市政类)工作10年以上。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上述资质的,则可拟派一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否则需要拟派二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分别为:(1)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2)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中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市政类)工作10年以上。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须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和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须配备两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分别为:(1)施工单位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2)设计单位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中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市政类)工作10年以上。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申请人为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3.6.1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其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3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申请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9月8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14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入口)-常熟市(http://www.szzyjy.com.cn/dlrk/019003/019003002/changshu.html);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1年10月9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江苏CA:0512-52822187 10.联系方式名称:常熟望虞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常福街道 联系人:胡一鸣 电话:0512-52985624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达海路27号 联系人:顾晓东 电话:0512-52392227 11.友情提示11.1请前来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单位将车辆停放至常熟市凯文路体育中心南门内停车场或香山北路东侧碧桂园停车场。 12. 本公告发布日期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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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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