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9,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上河村二组安置房电梯采购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所属行业分类:电梯,招标编号:2021-09-20,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项目概况 上河村二组安置房电梯采购安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九都路交叉口申泰新世纪广场1号楼17楼17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1-09-20 | |||||||||||
2、项目名称:上河村二组安置房电梯采购安装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350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栾川县庙子镇上河村二组安置房采购安装9部电梯,包含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保险、装卸、吊装、就位、现场保管、施工配合、脚手架、安装、调试、安全设施、文明施工、施工水电、施工及调试过程中所用的临时电缆、检测检验合格、竣工资料、竣工验收备案、政府验收直至取得使用证、合同内维保、操作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详见磋商文件)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范围:本项目电梯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直至交钥匙。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后30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须满足采购项目要求,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3)制造商和代理商所需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为电梯代理商的,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且须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注:新旧许可证资质按照《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附件1: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提供对应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满1年的,须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5)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6)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以提供提供自成立以来。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9月09日 至 2021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九都路交叉口申泰新世纪广场1号楼17楼1711室 | |||||||||||
3.方式:现场获取: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领取时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证件审查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 |||||||||||
4.售价:30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栾川县中国石化加油站(兴华西路)东巷内10米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栾川县中国石化加油站(兴华西路)东巷内10米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栾川县庙子镇 | |||||||||||
联系人:宋女士 | |||||||||||
联系方式:1393880393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正鼎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九都路交叉口申泰新世纪广场1号楼17楼 | |||||||||||
联系人:林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391378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39137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