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9,截止日期:2021-09-29,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宁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执法监测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编号:NNZC2021-G3-991257-KWZB,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执法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中网上查询地址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1-G3-991257-KWZB
项目名称: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执法监测项目
预算总金额(元):1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执法监测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监测范围:南宁市市区邕江以北区域范围(西乡塘区、高新区、武鸣区、东盟经开区、兴宁区、青秀区)环境及污染源执法监测、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监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4月30日。如监测任务产生需要结算的费用达到中标合同金额,本合同自动终止。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执法监测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监测范围:南宁市市区邕江以南区域范围(江南区、经开区、邕宁区、良庆区)环境及污染源执法监测、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监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4月30日。如监测任务产生需要结算的费用达到中标合同金额,本合同自动终止。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9月2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中网上查询地址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中网上查询地址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9日 09:30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 , http://ggzy.nanning.gov.cn/(广西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 址:南宁市竹溪大道33号
项目联系人:黄然
项目联系方式:0771-5309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五层D区设备部
项目联系人:沈慧珠
项目联系方式:0771-2023852
附件信息:
\n \n \n\n 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执法监测项目.d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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