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9,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秀山县秀山县清溪场镇八一村杉树湾排洪沟整治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重庆-秀山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秀山县清溪场镇八一村杉树湾排洪沟整治工程
施工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秀山县清溪场镇八一村杉树湾排洪沟整治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21〕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2021年合川区对口帮扶资金。比选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规模:整治排洪沟1.3公里,配套建设水泥混凝土梯步。
2.2 建设地点:秀山县清溪场镇八一村。
2.3 比选范围:比选人发布的施工设计图及图说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8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https://www.cqggzy.com/xiushanweb)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比选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比选文件的费用,否则比选人和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为 2021 年9月15 日8时30分至 2021年 9月15日9时00分,地点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秀山县中和镇丹凤路宜欣宜景苑一幢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人民政府
地 址:秀山县清溪场镇
联 系 人:罗老师
电 话:023-76614788
比选代理机构:江西省兴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山顶道国宾城12栋23-12
联系人:简老师
电 话:023-6728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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