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江苏通湖物流园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9,公告主要内容为:宿迁江苏通湖物流园二期工程江苏通湖物流园二期总承包EPC项目,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江苏通湖物流园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607,开标地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江苏通湖物流园二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5607 | 项目名称 | 江苏通湖物流园二期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5607002001 | 标段名称 | 江苏通湖物流园二期总承包(EPC)项目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9月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9月15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江苏通湖物流园二期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5607002001 江苏通湖物流园有限公司的江苏通湖物流园二期总承包(EPC)项目已经 宿开审批备〔2021〕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概况 1.1.1建设地点:宿迁市经济开发区通湖大道5099号。 1.1.2建设规模:江苏通湖物流园二期工程占地面积13.07万平方(约196亩),建筑面积约15.1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4.89亿元,拟采用EPC方式进行工程发包。项目规划为多栋二层自行仓库(高台):①仓库为丙二类二层自行仓库,建筑高度约23.3米,一层高度约11.9米,二层高度约11.4米,结构类型为框架(剪),一层堆载载荷为30KN/㎡(3吨每平方),二层堆载载荷为25KN/㎡(2.5吨每平方)②自行平台,高度约10.5米,宽约44米,平台载荷取值按双车道55吨考虑,最大跨距约24米③自行坡道,坡比约6.3%,宽度约9米,载荷取值按单车55吨考虑。 1.1.3质量:合格。 1.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1.1.5付款方式: 设计部分付款:设计任务完成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全部施工图纸后支付设计费的 70%,余款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1.6 本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江苏通湖物流园二期总承包(EPC)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桩基、 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装修、建筑智能化、监控系统、消防系统、基坑围护、电梯、一期剩余工程等全部内容,详见建设标准、设计任务书等材料。
2.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评定分离法(定性+定量评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3拟选派的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要求 4.3.1拟选派的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4.3.2拟选派的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4.5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4.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7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8本项目初步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全部公开,其单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9日09时00分至2021年09月15日18时0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截止时间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9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异议投诉联系方式:8.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 建设单位:江苏通湖物流园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湖大道5099号 联系人:苗青 联系电话:1526123192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南门向西100米商铺14 联系人:许益 联系电话:15805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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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江苏通湖物流园二期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5607002001 江苏通湖物流园有限公司的江苏通湖物流园二期总承包(EPC)项目已经 宿开审批备〔2021〕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概况 1.1.1建设地点:宿迁市经济开发区通湖大道5099号。 1.1.2建设规模:江苏通湖物流园二期工程占地面积13.07万平方(约196亩),建筑面积约15.1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4.89亿元,拟采用EPC方式进行工程发包。项目规划为多栋二层自行仓库(高台):①仓库为丙二类二层自行仓库,建筑高度约23.3米,一层高度约11.9米,二层高度约11.4米,结构类型为框架(剪),一层堆载载荷为30KN/㎡(3吨每平方),二层堆载载荷为25KN/㎡(2.5吨每平方)②自行平台,高度约10.5米,宽约44米,平台载荷取值按双车道55吨考虑,最大跨距约24米③自行坡道,坡比约6.3%,宽度约9米,载荷取值按单车55吨考虑。 1.1.3质量:合格。 1.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1.1.5付款方式: 设计部分付款:设计任务完成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全部施工图纸后支付设计费的 70%,余款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1.6 本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江苏通湖物流园二期总承包(EPC)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桩基、 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装修、建筑智能化、监控系统、消防系统、基坑围护、电梯、一期剩余工程等全部内容,详见建设标准、设计任务书等材料。
2.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评定分离法(定性+定量评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3拟选派的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要求 4.3.1拟选派的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4.3.2拟选派的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4.5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4.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7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8本项目初步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全部公开,其单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9日09时00分至2021年09月15日18时0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截止时间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9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异议投诉联系方式:8.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 建设单位:江苏通湖物流园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湖大道5099号 联系人:苗青 联系电话:1526123192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南门向西100米商铺14 联系人:许益 联系电话:15805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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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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