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凤县顺达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0,截止日期:2021-10-12,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宝鸡凤县污水处理厂凤州执行黄河流域排放标准提标改造项目二次,所属区域:陕西-宝鸡-凤县,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凤县顺达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XCT-2021-00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县污水处理厂(凤州)执行黄河流域排放标准提标改造项目(二次)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XCT-2021-00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凤县
一、招标条件
本凤县污水处理厂(凤州)执行黄河流域排放标准提标改造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省投资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凤县顺达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建设地点:凤州镇。2.对现有污水处理厂按照《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61/224-2018) A标准进行水质提标改造。对现有污水处理厂系统进行部分改造。3.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4.投资概算:详情见最高限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凤县污水处理厂(凤州)执行黄河流域排放标准提标改造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凤县污水处理厂(凤州)执行黄河流域排放标准提标改造项目(二次))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在本投标企业近一年内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近三年市政类工程业绩(企业及项目经理各一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年 09月10日09时 00分到 2021年09月15日17时 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 2021年09月10日至 2021年09月15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时(星期天休息),在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5号广汇大厦A座9楼参与报名。报名所需资料: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在本投标企业近一年内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近三年市政类工程业绩、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未因安全、质量、行贿等原因受到处罚被列入被执行人或黑名单查询截图、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登记表(企业及项目经理)。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留存,原件查验后退还)。
注:本工程项目经理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1.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1年10月12日09时00分
资格预审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审办法:详情见资格预审文件。
七、其他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三秦都市报》及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县顺达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凤县
联 系 人:米工
电 话:0917-48007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 5号广汇大厦 A座 9楼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0917-3028961
电子邮件:sxhx8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