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1,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伊春伊春市应急管理局_消防车采购_竞价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伊春,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YCC[2021]0166,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伊春市应急管理局_消防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伊春市应急管理局_消防车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伊春站—找到相应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下载)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9月2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网上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C[2021]0166
2、项目名称:伊春市应急管理局_消防车采购
3、采购类别:货物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10,000.00元
6、最高限价:1,010,000.00元
7、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8、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按照伊财采【2020】6号文件相关执行)
9、采购需求:
序号 |
商品名称 |
目录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泡沫消防车 |
消防车 |
1/辆 |
1010000 |
1010000 |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成,具备验收条件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要求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部门在《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中规定,“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如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也即可。三种提供任何一项即满足要求 |
3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
法人: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五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和相关佐证材料。(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6 |
良好的商业信誉 |
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官方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关于投标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信息,如评标当日处在任意一条失信信息处罚有效期内,则该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
7 |
承诺函 |
供应商提交“投标人承诺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凡符合资格要求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成员单位,请于 2021年9 月10日至2021年9月17日下午 17:00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伊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xwzs!home.action)点击【网站导航】选择伊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在该项目采购公告处即可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等材料。
地点: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10号(四楼)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伊春站—找到相应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下载)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磋商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上传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 9月23日13:00 前。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专用电子秘钥进行网上递交,并在规定时间进行解密。
电子签到时间:2021年9月23 日13:00- 13:30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1年 9月 23日13:30-13:50
逾期解密或者自身原因造成的解密失败,响应文件无效。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1年 9月 23日 13:30
磋商地点: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10号(四楼)
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有效期:2021年 9月 13 日至2021年9月17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用网上递交磋商文件、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代表可不到达开标现场,但须按照相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签到和文件解密工作。评审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当保持秘钥登录状态下关注本企业账号信息,随时准备按照磋商小组的第二次报价及澄清要求完成相关操作。
★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是已纳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单位,必须通过专用电子密钥进行磋商文件的上传和解密等投标工作。已纳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但未办理电子密钥的,请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登录后,左边任务栏点击“电子秘钥申请”进行申报办理(需一定时间)。为不影响投标,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按上述要求尽快完成投标准备工作。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相关执行)、监狱企业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企业政策;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政策;信息产品强制认证政策。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信息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转载过程中有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伊春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春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伊春市伊美区新兴大街7号
联 系 人:周 琦
联系方式:13634855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10号(四楼)
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刘 佳
联系方式:0458-3870323
附:竞争性磋商文件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9 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