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1,截止日期:2021-10-08,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伊犁霍城县中医医院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伊犁-霍城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HYYL-2021-089,开标地点: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一品墅新房大厦10楼1004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霍城县中医医院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一品墅新房大厦10楼100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YL-2021-089
项目名称:霍城县中医医院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650000
最高限价(元):26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Nm3/h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
数量:1
单位:批
预算金额(元):26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Nm3/h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4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二)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三)需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3日至2021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一品墅新房大厦10楼1004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一品墅新房大厦10楼1004号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8日 16:00
开标地点: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一品墅新房大厦10楼100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资质证书、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及被授权人的社保缴纳证明。
以上证件资料须携带原件备查,资料不全不予购买。报名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城县中医医院
地 址:新疆伊犁霍城县清水河镇江苏西路15号霍城县中医医院
联系方式:13999395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一品墅新房大厦10楼1004号
联系方式:186902934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 工
电 话:18690293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