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临沧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7,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临沧高新首府建设项目商品砼采购二次,所属区域:云南-临沧,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临沧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高新首府建设项目商品砼采购(二次)22879fdf-1e36-46b2-9216-d800bea553c7 | ||
资金来源: | 国资 0.0% 自筹 100.0% 贷款 0.0% 外资 0.0% 22879fdf-1e36-46b2-9216-d800bea553c7 | ||
建设规模: |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116759.04万元 22879fdf-1e36-46b2-9216-d800bea553c7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1-09-17 08:3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9-24 18:00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临沧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于茂泽 |
办公电话: | 1831453283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雪娟 |
办公电话: | 18687842084 | 移动电话: | 18687842084 |
标段编号: | GC530900202100042001001 |
标段名称: | 高新首府建设项目商品砼采购-一标段(二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9-24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10-15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3(市本级拍卖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0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采购本项目商品砼总用量的50%,约6万m3,实际供货数量根据中标价格调整,商品砼标号为C15~C40,包含细石砼、抗渗砼、补偿收缩砼等;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临沧市人民医院(青华医院)西南侧,体育馆西北侧。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材料供应商要求:投标人须为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为中间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及预拌商品混凝土材料类试验室资质证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所有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3.供货能力:投标单位须在临沧市主城区及周边区域内有一个及以上混凝土拌合站,为保证本项目的需求量,投标单位必须有至少两条生产线以确保不间断供应;能保证每周7天*24小时随时供应货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需拟派一名供货项目负责人,负责供货过程的对接工作,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 |
业绩要求: | 供应商业绩: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项目单项合同额大于20000m3或单项合同金额大于1000万的商品砼供货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10-15 09:00 |
标段编号: | GC530900202100042001002 |
标段名称: | 高新首府建设项目商品砼采购-二标段(二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9-24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10-15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3(市本级拍卖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0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采购本项目商品砼总用量的50%,约6万m3,实际供货数量根据中标价格调整,商品砼标号为C15~C40,包含细石砼、抗渗砼、补偿收缩砼等。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临沧市人民医院(青华医院)西南侧,体育馆西北侧。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材料供应商要求:投标人须为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为中间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及预拌商品混凝土材料类试验室资质证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所有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3.供货能力:投标单位须在临沧市主城区及周边区域内有一个及以上混凝土拌合站,为保证本项目的需求量,投标单位必须有至少两条生产线以确保不间断供应;能保证每周7天*24小时随时供应货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需拟派一名供货项目负责人,负责供货过程的对接工作,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 |
业绩要求: | 供应商业绩: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项目单项合同额大于20000m3或单项合同金额大于1000万的商品砼供货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10-15 09:00 |
附件: |
|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4、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