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鸡西市水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7,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鸡西水务局_穆棱河水上公园、休闲广场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勘测设计费,所属区域:黑龙江-鸡西,所属行业分类:公园,招标代理: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鸡西市水务局,中标商: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中标金额:,招标编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水务局_穆棱河水上公园、休闲广场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勘测设计费
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水务局的委托,现对水务局_穆棱河水上公园、休闲广场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勘测设计费 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项目计划编号FS[2021]0803 ),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JXC[2021]1319
2、项目名称:水务局_穆棱河水上公园、休闲广场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勘测设计费
3、项目单位: 鸡西市水务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54万元
6、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7、标段(包别)划分:不分包,主要工作通过采购方式聘请服务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勘测设计。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治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省内)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提供截图)。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如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一般失信行为除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未被解除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惩戒的,严禁参与本项目磋商,核查路径为:
2.6.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2.6.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2.6.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
2.6.4“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以上材料查寻需要提供记录截图。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09月16日至2021年09月23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鸡西分网]网上报名(必须标注清楚标段),报名成功后方可到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500元整,(请将文件费现场缴纳或汇入保证金指定账户,须和保证金分开单独汇入,并注明文件费)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未缴纳文件费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效。DXDiTa9E3d
3、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及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1年09月27日下午14时00分;
2、磋商地点: 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跃进佳园小区二期14号楼25号)。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 鸡西市水务局
地址:鸡西市鸡冠新区人和街1号
联系人:吕科长
电话:0467-6179033
(二)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跃进佳园小区二期14号楼25号
联系人:孔先生
电话:18845139847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有效工作日。
八、其它事项说明
1.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本项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1、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2、磋商响应保证金在2021年09月27日下午14时00分即磋商截止时间,前24小时必须汇至 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磋商响应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银行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
户名: 黑龙江皓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信业支行
帐 号:165245660171
银行开户行号:104266000014
如未按要求时间内(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递交保证金,将被拒绝竞标。
2021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