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7,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安阳安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安阳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属确认及成果核实项目包五 -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安阳-安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安县公开采购-2021-24,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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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安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安阳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属确认及成果核实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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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县公开采购-2021-24 | |||||||||||
2、项目名称:安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安阳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属确认及成果核实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5,8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8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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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内容: 包一、包二、包三、包四采购内容: 根据安阳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发证需要,在已完成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根据逐宗权属界线核实结果,宗地界址点有变化的要重新测量;完成每宗地指界、权属签章确认工作。修改完善纸质资料并将出现问题的处理结果再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纸质资料描数字化扫描,建立完善地籍数据库;按照省市相关技术要求,将形成的文字成果、表格成果、图件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移交至安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农房不动产登记发证。范围为安阳县辖区内韩陵镇、吕村镇、北郭乡、辛村镇、瓦店乡、白璧镇、高庄镇等7乡镇,户数约106036户; 包五采购内容: 对全县农村房屋调查成果(约146807宗)进行核查,提供发证全过程技术服务且负责组织专家验收; 5.2.基本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5.3.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及相关文件规定标准;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标段划分:共分五个标包 包一:工作区域:韩陵镇,户数约9503户。 包二:工作区域:白璧镇、高庄镇,户数约29905户。 包三:工作区域:辛村镇、瓦店乡,户数约32429户。 包四:工作区域:吕村镇、北郭乡,户数约34199户。 包五:工作区域: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户数约146807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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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可开具正式发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开具的正式发票的样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近12 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4、第一至五标段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或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必须包含以下专业: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高级职称或具备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1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或网上截图或税务局社保缴费发票为准)。 注:供应商可以投报多个标包,但只能中一个标包,若在多个标包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标包顺序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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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9月18日 至 2021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供应商需登陆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需在开标前打开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相匹配的网上开标室,并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 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7.1.供应商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前需进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咨询电话:0372-3387725) 7.2.本项目采用网上方式进行,供应商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72- 5116081) 7.3.投标文件递交流程:供应商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选择所投项目,上传密封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如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可以重新上传。开标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锁定已经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拒绝再次提交; 7.4.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7.5.本项目落实豫财办【2020】33号文件,《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9条。 7.6.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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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安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地址:诚信路与站南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安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 |||||||||||
联系人:周涛 | |||||||||||
联系方式:1350397151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安阳市东工路27号 | |||||||||||
联系人:张梦雨 | |||||||||||
联系方式:1551878456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梦雨 | |||||||||||
联系方式:15518784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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