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7,截止日期:59。,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南平闽北日报《文旅周刊》、新媒体宣传、及运营局政务微信公众号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区域:福建-南平,所属行业分类:旅游局,招标代理: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招标编号:[350700]XY[DY]2021007-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闽北日报《文旅周刊》、新媒体宣传、及运营局政务微信公众号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700]XY[DY]2021007-1
2、项目名称: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闽北日报《文旅周刊》、新媒体宣传、及运营局政务微信公众号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
1 |
|
200000 | 2000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闽北日报《文旅周刊》、新媒体宣传、及运营局政务微信公众号服务项目 | 南平市闽北日报新闻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 南平市梅峰路45号一层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实质性 | 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的实质性要求。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场地证明必须与投标公司相对应,如承租人的名字必须是投标公司的名字,如属自有房产房产证也必须是投标人的名字。出租人可以是个人,承租人必须是投标人。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毕业证或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1-09-13 15:34;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1-09-14 23:59。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1-09-17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市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南林大道580号云谷小区B区瑞云苑11幢602室(注:高铁站为南平市站)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1-09-17 09:00,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市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南林大道580号云谷小区B区瑞云苑11幢602室(注:高铁站为南平市站)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姓名:黄女士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广场西路49号商务写字楼4号楼三单位4层
联系方法:0599-8060623
代理机构: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电子招标咨询:王先生、曹先生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7号锦江花苑2幢1902室
联系方法:电子招标咨询:05998720699
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