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团结路及南运河南路延伸至张自忠路段绿地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HCBYCG-2021-019)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区域: |
天津-红桥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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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
2021.09.17 |
截止时间: |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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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8,截止日期:2021-09-28,公告主要内容为:红桥区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团结路及南运河南路延伸至张自忠路段绿地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红桥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HCBYCG-2021-019)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团结路及南运河南路延伸至张自忠路段绿地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CBYCG-2021-019)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团结路及南运河南路延伸至张自忠路段绿地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7号楼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BYCG-2021-019
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团结路及南运河南路延伸至张自忠路段绿地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2828万元
最高限价:62.282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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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828 |
62.2828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南运河南路(北门外大街到通北路)绿地提升改造工程,团结路道路绿地提升改造工程。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本工程需配备项目经理一名,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完整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B.开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3.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参加评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评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评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8日到 2021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7号楼三层
方式:(1)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获取磋商文件工作的顺利进行,采取网上方式:供应商将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团结路及南运河南路延伸至张自忠路段绿地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HCBYCG-2021-019)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hcbycg@126.com,并致电17695802882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2)供应商须在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后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采购文件购买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7号楼三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7号楼三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红桥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机关)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邵公庄大街1号
联系方式:022-27719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7号楼三层
联系方式:17695802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769580288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清单)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团结路及南运河南路延伸至张自忠路段绿地提升改造项目.PDF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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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其他,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