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连云港瀛洲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连云港海州区招商服务中心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所属区域:江苏-连云港-连云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连云港瀛洲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招标编号:3207062108250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海州区招商服务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062108250001 | 项目名称 | 海州区招商服务中心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062108250001003001 | 标段名称 | 海州区招商服务中心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9月1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9月27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海州区招商服务中心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州区招商服务中心项目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瀛洲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州区招商服务中心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工程项目位于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北、规划龙山路西地块。 2.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0710.28㎡;总建筑面积为48927.65㎡:地上建筑面积31779.4m2、地下建筑面积17148.25m2(含人防建筑面积4045.02m2);建筑层数:地上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33.80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用房、商务中心、停车配建、人防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满足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具体详见图纸。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 当上级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时应做好配合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包括招标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 2.4服务期:498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从项目进场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5 最高限价:工程建安费暂按2.4亿元计取,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收费不得高于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的60%,超过控制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本次投标报价按照费率报价)。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且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以及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不少于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其它要求: 3.6.1 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 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6.2 投标人确认的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6.3 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 6 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备注:(1)投标人须提供综合评分索引表并编制页码(审计方案部分除外),有利于评委评审、查阅,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上传;(2)上述评分标准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7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5.3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09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1年10月19日0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材料如下:(有效的) (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劳动合同;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4)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瀛洲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北路9号瀛洲大厦9楼 联系人:黄中 联系电话:138156527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2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251865868 2021年 9 月 18 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货物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投标报价按照费率报价,由于7.0系统暂不支持费率报价,本次要求投标人上传制作工具开标一览表中报价内容,统一填写费率:【如投标报价为60%,则在投标制作工具里开标一览表中报价部分填写:60.00元】的投标报价进行填写,投标报价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请务必按上述要求填写,否则,自行承担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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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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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0]
海州区招商服务中心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州区招商服务中心项目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瀛洲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州区招商服务中心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工程项目位于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北、规划龙山路西地块。 2.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0710.28㎡;总建筑面积为48927.65㎡:地上建筑面积31779.4m2、地下建筑面积17148.25m2(含人防建筑面积4045.02m2);建筑层数:地上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33.80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用房、商务中心、停车配建、人防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满足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具体详见图纸。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 当上级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时应做好配合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包括招标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 2.4服务期:498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从项目进场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5 最高限价:工程建安费暂按2.4亿元计取,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收费不得高于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的60%,超过控制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本次投标报价按照费率报价)。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且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以及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不少于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其它要求: 3.6.1 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 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6.2 投标人确认的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6.3 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 6 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备注:(1)投标人须提供综合评分索引表并编制页码(审计方案部分除外),有利于评委评审、查阅,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上传;(2)上述评分标准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7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5.3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09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1年10月19日0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材料如下:(有效的) (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劳动合同;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4)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瀛洲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北路9号瀛洲大厦9楼 联系人:黄中 联系电话:138156527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2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251865868 2021年 9 月 18 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货物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投标报价按照费率报价,由于7.0系统暂不支持费率报价,本次要求投标人上传制作工具开标一览表中报价内容,统一填写费率:【如投标报价为60%,则在投标制作工具里开标一览表中报价部分填写:60.00元】的投标报价进行填写,投标报价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请务必按上述要求填写,否则,自行承担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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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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