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公路网图册、运行分析及津石高速西段运营期绩效考核项目(项目编号:MXZXGP210807)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天津-河东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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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
2021.09.18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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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9,公告主要内容为:河东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公路网图册、运行分析及津石高速西段运营期绩效考核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河东区,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编号:MXZXGP210807)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公路网图册、运行分析及津石高速西段运营期绩效考核项目 (项目编号:MXZXGP210807)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公路网图册、运行分析及津石高速西段运营期绩效考核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铭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网络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XZXGP210807
项目名称:2021年公路网图册、运行分析及津石高速西段运营期绩效考核项目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最高限价:1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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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30 |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天津市高速公路运行分析报告(2021年度):通过对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海量原始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和统计,从交通量、路段拥挤程度、车辆流向分析、交通组成情况、收费站负荷、路网监管等多个角度,采用专业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市高速公路运行情况进行量化分析,为天津市高速公路网络建立起立体的评价体系;同时,根据评价结果,针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天津市高速公路的路网结构,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天津市来年高速公路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
第2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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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30 |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天津市津石高速天津西段PPP项目绩效考核服务项目:1、编制绩效评价做方案;2、运营期绩效评价;3、编制运营期绩效评价报告。 |
第3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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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天津市公路专业地图编制项目:1、依据最新遥感影像等资料,对地理底图各类要素进行更新,保持相关地理要素现势性。2、依据《天津市公路图》、《天津市高速公路图》、《天津市高速公路行车指南图》、《京津冀一体化高速公路规划图》的表现主题,釆用专业地图制图软件,将公路专题资料与底图数据依据坐标和比例尺进行套合,形成准确的公路专题要素,在此基础上对需要重点表达的公路专题要素进行编绘制图。 |
第4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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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30 |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2021年天津市高速公路收费站点及服务区检查项目:1、125处高速公路收费站点位服务内容检查;2、72个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内容检查;3、2021年天津市开通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运营情况报告。 |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2包: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3包: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4包: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月20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5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09日13:30。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天津市高速公路运行分析报告(2021年度),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0年或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第2包:天津市津石高速天津西段PPP项目绩效考核服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0年或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第3包:天津市公路专业地图编制项目,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地图编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020年或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第4包:2021年天津市高速公路收费站点及服务区检查项目,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0年或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以上四包均需满足: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8日到 2021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铭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网络方式)
方式:网络获取。具体方法如下:3.1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将文件费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单位名称),账户信息如下:银行账户:天津铭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浦泰支行;账号:77070078801900001114。3.2汇款后请将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汇款信息截图以邮件形式发送至tjmxzx@163.com,并在邮件中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3 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缴纳文件费,以到账时间为准;我司确认文件费到账后发送招标文件至邮箱;纸质文件邮寄,请联系本项目联系人。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56号金地写字楼2-50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分四包。兼投不兼中。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联系方式:022-24138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铭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56号金地写字楼2-506
联系方式:18920117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8920117639
天津铭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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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公路,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