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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规划建设局天津大港港区7#、9#锚地以南海域倾倒区比选专题论证项目(项目编号:TDJSZX-TEDA-2021-016)公开招标公告
2021-09-19 01:11:1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天津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9.1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9,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规划建设局天津大港港区7#、9#锚地以南海域倾倒区比选专题论证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TDJSZX-TEDA-2021-016)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规划建设局 天津大港港区7#、9# 锚地以南海域倾倒区比选专题论证项目 (项目编号:TDJSZX-TEDA-2021-016)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大港港区7#、9# 锚地以南海域倾倒区比选专题论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综合楼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JSZX-TEDA-2021-016
项目名称:天津大港港区7#、9# 锚地以南海域倾倒区比选专题论证项目
预算金额:1151.7764万元
最高限价:1151.776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151.7764 1,151.7764 海洋服务 完成天津大港港区7#、9#锚地以南海域倾倒区比选专题论证项目相关技术论证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比选论证报告上报至国家生态环境部验收合格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则给予10%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报价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1〕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2)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能力范围须包括海洋气象、海洋水文、水质、沉积物、生物体、海洋生物类别,且沉积物和生物体具有666、DDT、多氯联苯、多环芳烃检测项目、海洋生物具有游泳动物检测项目,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及附表; (3)具有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格乙级及以上,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投标文件中须包含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中各成员名称、职责、权利义务、所投项目名称和编号等内容。 ②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第1、4、5、6项要求,并按照1、4、5、6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联合体须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第2、3项要求,并按照2、3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8日到 2021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综合楼一楼
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为保证开具发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3.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 天津南港工业区创业路1号
  联系方式:022-63118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1号、23号
  联系方式:022-253245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建霞
  电 话:022-25275785 企业邮箱:tedajszb@163.com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8日      


关键字:其他,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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