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淮南市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农业发展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19,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淮南毛集实验区污水处理厂站设备及设施运营维护服务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安徽-淮南,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安徽尚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淮南市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农业发展局,招标编号:2021CG463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毛集实验区污水处理厂(站)设备及设施运营维护服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1CG4637
二、项目名称:毛集实验区污水处理厂(站)设备及设施运营维护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牵头人名称:淮南市祥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牵头人地址:淮南市毛集实验区焦岗湖镇兴湖路与焦岗湖大道路口向南1.5km
供应商联合体名称:格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合体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9号
中标(成交)金额:99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毛集实验区污水处理厂(站)设备及设施运营维护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栾磊(组长)、刘善连、高艳、郑兆龙、刘善广、宋全起(业主)、刘贺军(业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等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6941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8月2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9月14日9时00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潘集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淮南市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农业发展局
地址:淮南市凤台县康泰路中国建设银行淮南毛集支行西北侧
联系方式:1370554991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尚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凤台县凤凰镇凤城大道新城国际一号楼 1407、1412 号
联系方式:0554-6665608、15395442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园园
电话:0554-6665608、1539544268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有)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有)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